二十一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采购公告(三)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发挥集中带 (略) 规模效应,扩大集中采购覆盖范围,四川省参与本次省际药品联盟采购工作。后续公告将以二十二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名称发布。
二、经企业申报,联盟采购办公室审核、汇总,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4日17:00前将申/投诉材料(邮件名称为“二十二省药品联盟集采+企业名称+申投诉材料”)*@*26.com,逾期视为无异议。申投诉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无相关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附件:1.产品资质审核情况汇总表
2.企业资质审核情况汇总表
二十一省(区、市、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 (略) 代章)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