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31
旅大5-2油田4口调整井工程 | |||
(略) 旅顺口区附近的渤海辽东湾海域旅大5-2油田 | * | ||
中海石油(中国) (略) | 阎洪涛 | ||
*.44 | 431 | ||
2025-01-15 | |||
改建 | |||
本项目计划在 *CEPC 平台实施 4 口调整井。本工程投产后,*CEPC 平台新增最大产能:油 114 立方米/天(2025 年)、天然气 2700 立方米/天(2025 年)、生产水861 立方米/天(2032 年)。*CEPC 平台设计处理能力:油 2760 立方米/天、天然气* 立方米/天、生产水 * 立方米/天;本工程投产后, (略) *CEPC 平台最大处理量:油2207 立方米/天(2024 年),生产水 * 立方米/天(2036 年), 天然气 * 立方米/天(2024 年)。综上所述,*CEPC 平台的处理能力满足项目投产后处理要求。本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锅炉、发电机组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设备设施。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硫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船舶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略) 及船舶 (略) 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措施后通过管线排放至海洋环境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运行期含油生产水通过生产水处理装置达标处理后回 注地层。 施工期船舶含油污水运至*地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环保措施: 1. 非油层段钻井液(718 立方米)、非油层段钻屑(1002立方米)在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后排海。2. 非油层段钻井液平均排放速率不超过 30 立方米/小时。非油层段钻屑平均排放速率为 27.25~28.75 立方米/天。3. 将油层段钻屑、钻井液、生产垃圾、生活垃圾等回收至专用垃圾箱,通过船舶运回*地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1. 施工期:施工期油层段钻井液、油层段钻屑运回*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均运回*地处理; (略) 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海。严格控制非油层段钻井液和非油层段钻屑的排放速率;加强海洋环境现场监测。2. 运营期: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极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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