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滨海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霞浦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霞浦滨海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招标包括:(1)景区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用地面积为2211.6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70辆。(2)景区配套道路及附属配套提升工程:对滨海旅游区积石五条配套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以及配套路灯提升,其中道路白改黑合计长度4430米,新增路灯360杆;对滨海游泳区长春镇镇区四条配套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以及配套路灯提升,其中道路白改黑合计长度4150米,新增路灯332杆;景区沿街提升改造旅游公厕2座,增设旅游移动公厕3座、标识标牌;景区配套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导览系统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霞浦滨海旅游区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招标包括:(1)景区配套停车场提升改造:用地面积为2211.65平方米,设置停车位70辆。(2)景区配套道路及附属配套提升工程:对滨海旅游区积石五条配套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以及配套路灯提升,其中道路白改黑合计长度4430米,新增路灯360杆;对滨海游泳区长春镇镇区四条配套道路进行白改黑改造以及配套路灯提升,其中道路白改黑合计长度4150米,新增路灯332杆;景区沿街提升改造旅游公厕2座,增设旅游移动公厕3座、标识标牌;景区配套建设综合管理平台、安防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导览系统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 设计咨询: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 工程勘察:本项目设计和国家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和详勘服务,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及相关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工作,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勘察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规定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 其它咨询: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材料类及现场类检测、消防检测、基坑监测等。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 号及闽建〔2018〕3 号规定, (略) 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 (略) 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已具备招标项目要求的土工实验室,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盖章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检测资质,同时具备: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其他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 (略) (略) 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4)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5)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 10 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 (略) ,联系电话:*。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定标方法: 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计划服务周期”。 2.6项目管理目标: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设计、工程勘察、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应高度整合助力项目实现更快的工期、更小的风险、更省的投资和更高的品质等目标,施工质量及功能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肖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仓山区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43栋01单元,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