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象 (略)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建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已完工,该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1〕16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对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或解除监管农保金专用账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止)。若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我局进行投诉,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暂停退款或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若未接到欠薪投诉,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退还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请广大农民工朋友及社会各界监督并相互告知。
投诉地址: (略)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略) (略) 505号办公楼1楼)
投诉电话:0772-*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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