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 (略) 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江川区星云湖流域北部片区(东西大河、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江发改〔2023〕37号)及附件收悉。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性审查,经过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通过江川区星云湖流域北片区(东西大河、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削减相应污染治理工程的入河污染物总量,配合区域发展水污染防控措施,改善星云湖流域的水环境现状。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和恢复星云湖流域的水环境质量,有利于促进江川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代码2308-*-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江川区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江川区江城镇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污水管网42.33公里(其中污水管网20.84公里,入户管网21.49公里);2.建设生态沟渠19.02公里;3.提升改造人工湿地6.80公顷;4.建设生态隔离带21.3公顷;5.建设护栏工程1.15公里;6.建设生态护岸14.40公里;7.清理河库垃圾144吨。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5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569万元,其他费590万元,预备费358万元。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七、环境效益项目建设后的污染负荷削减总量分别为:COD168.23吨/年,TN16.96吨/年,TP1.65吨/年。
八、招标、节能审查事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建成后没有能源消耗,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