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及公寓房整修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2023-JQZTBJ-G3010)更正公告第2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及公寓房整修工程监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3-JQZTBJ-G3010(地方项目编号:TGPC-2023-D-079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6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6日9:00至2023年11月17日13:00”。
(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7日13:00”。
(四)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变更为“2023年11月17日13:00至14:00”。
(五)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14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某单位
(二)采购人地址: (略) 河北区行政区域内
(三)采购人联系人:万先生、陈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办公楼及公寓房整修工程监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792)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 (略) 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