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2017]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金龙油田金2 (略) 金227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龙油田金2 (略) 金227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
建设单位: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 (略) (略) 克 (略)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16日-2025年1月14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