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略) (略) 成立于2014年10月24日,办公地址位于邯郸开发区北仓(科技路)6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1"59.30",北纬36°37"56.67",职工总人数70人, (略) 区东北方向,主要用于办公。经营范围:主要经营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企业下辖基站遍布整个邯郸境内,涉县基站总数661个、 (略) 基站总数893个、峰峰矿区基站总数304个、磁县基站总数505个、临漳基站总数409个、市区北基站总数641个、市区南基站总数743个、永年基站总数614个、鸡泽基站总数194个、曲周基站总数325个、肥乡基站总数288个、成安基站总数316个、魏县基站总数456个、广平基站总数221个、邱县基站总数215个、馆陶基站总数293个、大名基站总数504个,共计7582个,基站按安装位置可大致分为两类,分别为楼顶站及地面站;楼顶站多为一体化机房,地面站可大致分为两类,分为为砖混塔房以及一体化机柜。企业于今年首次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二、结论
1、土壤结论
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6个,送检7个土壤样品(包括平行样1个),土壤测试项目为PH+45项,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1)检测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与结论
1)pH:
共检测样品7个,检出率为100%,含量范围为8.20-8.37,处于正常范围;
2)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
共检测样品7个,检出率为100%,检测数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3)其他:
其他检测因子六价铬、SVOCs、VOCs均未检出。
(2)检测值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与结论
检测因子检出值与背景值相比,均无明显累积;
(3)检测值与历史检测值对比分析与结论
本年度为首次监测无历史监测数据。
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工业用地的使用要求。
2、地下水结论
共布设6个地下水点位,获取地块内有代表性地下水样品送实验室检测,在对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1)检测值与评价标准对比分析与结论
1)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等检测因子检测值均超过Ⅲ类限值,2C01点位Na+检测值仅2C01点位超过Ⅲ类限值,地块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上述污染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Na+超标可能受地质环境影响;
2)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等检测因子,均有检出,但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Ⅲ类限值;
3)挥发酚类、氰化物、铬(六价)、砷、汞、铅、镉、铁、锰、铜、锌、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苯、*苯、碘化物、硒、三氯*烷、四氯化碳、?等检测因子,均未检出。
(2)检测值与背景检测值对比分析与结论
通过对区域背景值检测数据与地块内检测数据对比分析,除2B01点位的耗氧量、2C01点位的硝酸盐氮、氟化物外,均无明显累积,其检测值与背景值相比较高,但地块内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上述污染物,耗氧量、硝酸盐氮、氟化物相比较高可能由于近年来水位升高,从而受地质环境影响造成。
(3)检测值与历史检测值对比分析与结论
本年度为首次监测无历史监测数据。
三、建议
1、增加巡检频率,每个季度巡检站房一次;
2、增加摄像头巡检电池情况(是否有漏液、渗液等情况);
3、建议加强环保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避免除尘设备停运、损坏而造成铅的超标排放;
4、 (略) “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长期跟踪检测工作,防止土壤污染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