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CS-daodi-2024-6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港 (略) 宁 (略) 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上乘青年汇1幢1-1104室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港 (略) 宁 (略) 电梯维保; 服务范围:对宁 (略) 内32台11层楼高客梯和1台2层楼高客梯的维保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孝森、王静、华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港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南山 (略) (略) 交叉口科创中心九楼、 (略) (略) 230号,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港 (略)
地 址: (略) 南山 (略) (略) 交叉口科创中心九楼
联系方式:韩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略) 230号
邮 箱:*@*q.com
联系方式:舒女士 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舒女士
电 话:* 0563-*
宁国港 (略) 安徽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