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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招租项目 (略) (略) 委托, (略) 市 (略) * 日资产专题会议(〔 * 〕 * 号)通过,对该批资产 (略) 组织公开招租。(详见下表)
标的号 |
资产坐落 地址 |
业态功能 |
建筑面积(㎡) |
招租底 价(元/首年) |
租期(年) |
装修宽限期 |
投标保证金(元) |
资产现状 |
原合同到期日 |
1 |
瑞霞公寓3幢 * -9(原编号 * )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0 |
在租 |
* |
2 |
锦春大厦1-4幢(原B、G) * -3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
在租 |
* |
3 |
广场路卡口2幢 * 室 |
商业 |
* . * |
* |
3 |
无 |
* |
在租 |
* |
4 |
广信1-5、8幢 * 室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
在租 |
* |
5 |
桥儿头木兰1幢 * 室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
在租 |
* |
6 |
壬子巷大厦1幢 * 室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0 |
在租 |
* |
7 |
翠微新村 * 幢 * 室 |
住宅 |
* . * |
* 7 |
3 |
无 |
* |
在租 |
* |
8 |
环 (略) 路永嘉大厦4B、4C室 |
住宅 |
* . * |
* 8 |
3 |
无 |
* 0 |
在租 |
* |
9 |
壬子巷大厦1幢 * 室 |
商业 |
* . * |
* 0 |
3 |
无 |
* 0 |
空置 |
|
* |
壬子巷大厦 * 楼 * -1室 |
商业 |
* .7 |
*** |
5 |
* 天 |
* 0 |
空置 |
|
* |
壬子巷大厦 * -1室 |
商业 |
* . * |
*** |
5 |
* 天 |
* 0 |
空置 |
|
* 、报名、咨询地点: (略) 市美曦 (略) (略) 市物 (略)
* 、报名、咨询、展示时间: * 日起至 * 日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 * 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截止评估有效期 * 日前)。
* 、展示地点: (略) , (略) 前往勘查。
* 、开标时间: * 日下午 * : * 整
*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 楼会议室(大南街道瑞霞公寓4幢)
*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及流程 (略) 组织公开招租,采取明标暗投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资产招租信息公开期间若只产生 * 名租赁意向人的,则直接按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与其签订合同, (略) 开标程序。
现状为在租资产除原承租人外若产生其他意向人的,经投标产生最高报价后,若原承租人接受该价格继续租赁的,则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 、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招租低价或成交年租金在 * 万元以上的租赁项目,承租人需要提供由 (略) 出具的信用报告。
4.承租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5.不得经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和国家命令禁止经营的项目。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名需携带资料
1.企事业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招租项目相关事项
1.本次公开租赁项目年租赁价格已经由 (略) (略) 评估后 (略) 集 (略) 备案,以不低于首 (略) 评估价作为招租底价,租金不递增,首年租金在招租成交 * 日内 * 次性支付, (略) * 年 * 付,下期租金在上期租金有效时间到期前 * 天付清,先付后用。其中“标的 * 、标的 * ”资产租期设 * 年,资金前 * 年不变,从第 * 年起在上年基础上逐年递增3%,首年租金减去装修宽限期免租金额后,在招租成交 * 日内 * 次性支付, (略) * 年 * 付,先付后用。
2.中标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的 * %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招租成交后 * 天内和首期租金 * 并付清,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时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并腾空房产后无息退还。
3.空置资产: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 * 天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租期从招租成交之日起第 * 天的次日开始计算。
4.在租资产:原承租人取得租赁权,自成交之日起 * 天内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以原合同租期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起始租期,若该资产由新承租人取得租赁权,自成交之日起 * 天内承租人应交付合同保证金及首年租金,该资产交付时间及起始时间节点 (略) 通知为准,同时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5.租赁 (略) 实物现有 (略) 租赁,承租 (略) 查看,入驻后对消防、房管、环保、卫生、 (略) 政审批、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 (略) 负责解决,招租人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协助,承租方如遇有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 * 切损失责任与招租人无涉。
6.租赁标的物交付标准,以建筑单位竣工合格及以移交 (略) 现状为准(在租资产以原承租人 (略) 现状交付,竞得人须与 (略) 协商解决基础装修净残值等问题),除此之外,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至于排烟排污、 (略) 牌 (略) 有设备设施由承租人负责, (略) (略) 门审批。
7.其他费用:(1)承租人架设、改造有关设施或报装水电表、网线、排烟排污、经营审批等引起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2)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治安费、卫生费等费用 (略) 承担。
8.装修宽限期
现状为在租的资产原则上不设装修期,现状为空置的资产“标的 * ”不设装修期,“标的 * ”设装修期 * 天(算租期免租金)
9.其他具体事项在《房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电话: *** , ***
业务监管电话: *** , ***
网址:ht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