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总书记关于‘舌尖上的安全’主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总书记关于“舌尖上的安全”主要指示精神的学台推广宣传。三是以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12600余家次,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467个,查处食品类案件109件,移送公安机关9起,“守查保” (略) 食安办表扬。四是分类分级组织乡、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培训3300人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15次,印发预防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安全提示11期;对食品安全推进不力的乡镇、学校、企业开展约谈16家次;通过餐饮单位红黑榜制度倒逼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共公示红榜单位36家,黑榜单位20家。 (略) 场监管局机关食堂已于2022年7月完成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2.关于“学总书记对做好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总书记对做好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精神的学台采用信息855条次。五是强力推进学台使用。
4.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提升主动作为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春雷行动、“守查保”、疫情防控、创文等多项工作实现高效完成,获市县领导高度肯定;二是严格按照两年一届的要求开展第三届县长质量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加大争取和汇报力度,确保按时启动评选工作。
5.关于“ (略) 场主体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智慧监管平台管理及督查考核制度》,将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平台运用,督促全局执法人员及时将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归集到智慧监管平台。二是从2022年7月起,省上已 (略) 局平台,市上开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系统已停止使用,加强对执法人员使用新平台的操作培训,确保平台无衔接过渡。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察,结合“春雷行动2022”、城镇燃气整治、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等工作,对燃气供气企业、园区企业、充装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锅炉、电梯等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97家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53个,下达监察指令27份,立案查处4起,约谈企业2家,责令停业整改1家; (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签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合作备忘录,加强技术协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新模式,继续维护好屏山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良好局面。
6.关于“片区监管所‘空壳’运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屏山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及乡村国土空间片区划分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 (略) 场监管执法力量,县委编委批复同 (略) 场监管所、 (略) 场监管所、 (略) 场监管所。 (略) 场监管局现有人员情况,印发《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整合内设股室队所中心职能职责的通知》(屏市监党发〔2022〕31号),调整整合内设股室队所中心人员和职能职责,明确三个片区所所长、成员等,切实将执法触角延伸到基层。三是加强与片区所所在乡镇地方政府衔接沟通,落实片区所办公场所等,并主动向上争取解决片区所建设所需相关经费,截止2022年11月底,三个片区所人员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四是充实片区所辅助执法人员,加强对上争取和协调,解决基层片区监管所的辅助执法人员9名(其中: (略) 场监管所3名, (略) 场监管所3名, (略) 场监管所3名),通过公开招考形式招聘,截至12月21日,9名编外聘用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于2023年1月正式上岗。五是实行股所捆绑考核制度,按照“同责任、同目标、同发展、同服务、同考核”等五个共同模式开展工作。
7.关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对聚集性会议营销行为定期巡查机制, (略) 场巡查。二是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定期会商,联合惩治。三是将聚集性会议营销纳入安全风险分析重点内容。 (略) 场监管职能职责,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聚集性会议营销问题整治,2022年到县老年协会和老年大学开展宣传讲座2次,开展公开宣传活动1次,利用办证窗口开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5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篇,制作宣传横幅1幅,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反诈信息60余条次。同时加大对聚集性会议营销商户检查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商户聚集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今年以来共计对聚集性会议营销的商户开展检查120余户次。针对虚假宣传的商户,立案1起,经调查发现涉嫌诈骗后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8.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 (略) 场的值守巡查,与屏山镇、农业农村局、住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轮流抽调人员,每天到富 (略) 场协助值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二是出台《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 (略) 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屏疫指挥办发〔2022〕22号),市场监管组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棋牌室(麻将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屏山县酒吧疫情防控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等8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疫情管控力度。 (略) 场监管组牵头单位作用,与文旅局、住建城管局、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 (略) 场巡查,督促经营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果蔬)经营户1600余户次,责令整改59户次; (略) 场、棋牌室(茶房)、超市等重点行业经营户11000余户次,责令整改380余户次, (略) 场领域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贡献。
9.关于“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建立工作督查问责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开展通报批评。二是加大汇报争取力度, 2022年10月19日,县编委批复同意将事业单位“屏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更名为“屏山县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对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和计量测试所的机构、职责、人员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10.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5月17日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确定议题,完成收集资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因时间紧迫对重大事项采取电话或微信等方式沟通后,要及时在局党组会议上补议,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四是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办公室负责记录的人员在今后会议中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完整、准确,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会后需经参会领导审核签字。五是党组书记每季度末定期抽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11.关于“党组领导群团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工会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工会委员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工会委员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会支出均由工会主席审签,理顺工会工作关系。二是完成补缴会费7012元到工会账户;清退“三八”节慰问单位女职工和为单位女职工购买安康保险等费用8800元;对退休职工慰问金调整为单位账户列支;对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体检费调整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账户。三是团支部组织开展2022年年轻干部培根铸魂夯基固本工程培训,共撰写心得体会12篇;组织团员参加2022年庆祝建党101周年暨“忆初心、感党恩、庆七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演讲比赛活动,3名团员获奖。四是已完成注销个私协会和消委会银行账户工作,该两个账户注销时剩余资金已 (略) 场监管局账户。
12.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梳理,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机关党组会议制度》《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用车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19项管理制度,理顺机关内部运行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工作机制完善,制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略) 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工作制度》等15项工作制度。
13.关于“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前学、中心组专题学、干部职工会集中学等形式,以举办年轻干部培训和业务大讲堂为抓手,让学,今年4月以来共举办年轻干部培训和业务大讲堂8期。二是把2022年作为“作风能力建设暨工作突破年”,通过“自查式”政治体检、“互动式”谈心、“清单式”培训、“现场式”实践,做到“亮家底、明差距” “补短板、促提升” “比业务、激活力”, (略) 场监管干部能力水平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89人次,73名干部进行政治大体检1次。三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台,通过“微课堂”的方式,向党员干部职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共组织党员“微课堂”学。二是财务人员于12月底完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会计科目调账依据、审批手续,并针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再次开展自查。三是财务人员于12月前,完善了2020年11月以来会计、出纳每月票据交接手续。四是于2022年6月27日印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培训、物资采购、资金支付、资产等方面管理作了进一步细化;制订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分配、管理、支付和监督进行了规定;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集中学。
22.关于“案卷评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1年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再次进行核实,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切实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出台《行政错案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案件办理相关规范性制度。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
28.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6月1日,局党组对7名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进行了免职。二是为鼓励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建立AB岗工作制度,明确13名同志为股室B岗,实行职责互助、岗位互补。三是探索创新“1234”工作模式,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框架情况下,调整整合内设股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形成“1室、2个监管中心、3个监管股、4个服务中心”中心式工作模块架构,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缓解人少事多的困难。
2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6月28日,局党组免去原计量测试所所长、药化股股长职务,新任命计量测试所和药化股负责人。二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生产股、流通股、执法大队、餐饮股、政策法规股、计量测试所等14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
30.关于“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年轻干部培根铸魂夯基固本工程培训班,35周岁及以下33名年轻干部职工成为培训班学员,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训。二是常态化开办业务大讲堂,通过股室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培训更多的业务骨干,积极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多方位培养干部。三是给年轻干部压担子,将6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提拔担任股室负责人、片区所所长等,充实单位中坚后备力量。四是向组织推荐正科级和副科级后备干部3名。
31.关于“未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任免、教育管理、激励等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和干部队*管理。二是完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局党组对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股室给予通报批评,均纳入年度对个人绩效考核计分。三是开展“业务标兵”评选活动,在“七一”前夕,分层分类选树综合工作、执法办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业务标兵”14名。
(四)巡视巡察、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32.关于“‘罚没物资管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制度,5月5日制订出台《 (略) 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明确执法大队为责任股室。二是建立罚没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物资保管人、出入库责任人等,2022年4月25日对罚没物资进行清点造册,完善罚没物品入库清单。
33.关于“编外人员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单位9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分别于2022年6月、8月、12月以及2023年2月解除劳动关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二是加大争取汇报力度,按程序请示县政府同意解决18名编外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到岗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临聘人员工资、考核等,强化对编外人员的规范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效抓实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 (略) 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 (略) 场秩序、 (略) 场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幸福奋进新屏山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