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 (略) (略) 拟转让玉树格 (略) 债权资产, (略) 于2021年6月收购中国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不良资产包中的其中一笔,目前我公司已与中国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达成债权转让安排,并于2020年6月30日在西海都市报刊登了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略) 享有对玉树格 (略) 债权资 (略) 权利。
该笔债权资产为中国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发放贷款形成,贷款于2019年12月28日到期,目前已逾期,原贷款行将其风险分类划分为损失类。截止转让基准日2021年4月25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1, *** 万元,利息 *** 万元,本息合计1, *** 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 *** 万元,利息 *** 万元,本息合计 *** 万元(具体金额应以合同或判决书确定的计算方式计算)。
二、债权抵质押担保情况
1、曲江尼玛、索南才培、宁扎公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曲江尼玛、索南才培、才仁罗加、巴央求宗以其名下位于 (略) 结古 (略) (略)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 平方米(其中:曲江尼玛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 平方米,抵押金额 *** 万元;索南才培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 平方米,抵押金额 *** 万元;才仁罗加抵押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抵押金额 *** 万元;巴央求宗抵押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抵押金额14万元)。
三、诉讼情况
目前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已经对该笔债权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7月出具民事判决书,分公司现已申请执行。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声明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受理该资产有关咨询或异议,本公告不构成对任何一方要约、承诺或要约邀请,债权资产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及档案为准。欢迎意向购买人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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