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全省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甘环办发﹝2017﹞ (略) )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在废气排气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与平凉市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管理标准要求。项目需要建设一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连续监测SO2、NOX、O2、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温度、压力、湿度等多项相关参数, (略) 有测量数据及监控参数传输至DCS系统,实现固定污染源的在线监控,测量设备安装在分析小屋内,操作和维护方便。
2010年3月,华亭市 (略) 提出了《华亭市 (略) 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环保节能石灰立窑工程项目》,并编制完成了华亭市 (略) 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环保节能石灰立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3月10日取得平凉 (略) 审批文件:《关于华亭市 (略) 年产30万吨活性石灰环保节能石灰立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平环评发[2010] (略) )。
2018年5月,华亭市 (略) 于废气排放口安装了安徽 (略) 生产的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型号:CEMS1000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包括:LD1000型颗粒物测量仪、SG1000型烟气分析仪、LPT1100型温度压力流速监测仪、HMS545C型湿度测量仪、QL-CC型冷凝器等)及北京万维 (略) 生产的环保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型号:W5100HB-III型)。2019年7月,系统建成后,华亭市 (略) 委托甘肃心资生 (略) 完成并编制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72h调试分析报告、联网测试报告、168h试运行报告及比对监测报告。2019年12月,华亭市 (略) 托甘肃 (略) 编制完成了《华亭市 (略) 污染源连续监测系统验收报告》,并于2020年4月20日通过验收并呈报平凉 (略) (略) 备案。
为满足平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环保要求。2021年3月,华亭市 (略) 委托湖南 (略) 编制了《华亭市 (略) 石灰窑炉烟气除尘脱硫系统提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建设完成“多管除尘+覆膜袋式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设备,处理净化后的烟气经38m的排气筒排放。经安装调试,现已正常运行。其中废气排放口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72h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9日;联网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略) 令)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因重新建设排气筒,CEMS取样点位发生变动,由此,华亭市 (略) 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工作。
华亭市 (略) 于2021年12月29日委托甘肃 (略) 对华亭市 (略) 废气排放口安装的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略) 为:GSZXJC *** (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
在此基础上,2022年1月针对该企业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的要求,甘肃 (略) 编制完成了《华亭市 (略) 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报告》。并于2022年1月20日通过了技术审查,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