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废物
收集转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
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 (略) (略) 澜沧县人民政府批准,澜沧县国有 (略)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委托 (略) 于2023年6月7日9时至2023年6月7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拍卖,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经营期限 | 起拍价 | 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1 |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中心 | 30年(2023-2052) | 1020.67万元 | 500万元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2 | 澜沧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
二、标的情况简介:
(一)项目规模: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项目位于澜沧县勐朗镇富本村,主要负责处置澜沧县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生医疗的医疗垃圾,项目总占地面积10307平方米(包括医疗废物集暂存转运站735.42平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车间厂房432平方米,宿舍办公及管理用房120平方米等),项目设计年处理量≥1050t/a;项目设计日处理量为3t/d,设计年运行时间为350天。项目包含县城区(含工业园区)医疗废弃物转运站、防渗漏、防穿透专用密闭容器、20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车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车间厂房、宿舍办公及管理用房、配套进场道路及停车场、车辆洗消平台、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消毒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设施、绿化,具体资产清单见附件。
(二)服务范围:澜沧县辖区
(三)收费标准:暂按《 (略) 医疗废物收费标准的通知》(普发改价格〔2008〕835号)》文件执行,特许经营期间若有调整,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四)项目运作模式:TOT(即移交-经营-移交)。
三、竞买条件
竞买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药物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废物);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近5年内无失信记录且未列入联合惩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查询时间为本次公示期内)。(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盖单位公章,竞价时带至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
四、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二)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办理。
(三)CA证书办理流程: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上办事→点击CA 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重要提示:CA 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客服热线:*,技术支持热线:010-*。
(四)竞买方可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搜索项目名称,获取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特许经营协议书;
五、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澜沧农村 (略)
银行帐号46000 * 0012
备注:竞买保证金和交款单位(或个人)字样。
(二)竞买人须在2023年6月5日下午四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并同时持汇款凭据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拍手续,联系方式:刘斌*。
(三)拍卖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拍卖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四)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转为成交款,不足部分买受人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缴纳。
五、拍卖成交款、佣金支付事宜
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为成交价款的5%。
拍卖成交款:成交价款分为三期支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将第一期成交价款的50%及拍卖佣金支付到缴纳指定银行账户剩余拍卖成交尾款应于三年内付清,第二期支付比例为成交价款的25%,第三期支付比例为成交价款的25%,(第二期、第三期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书约定支付)第一期成交价款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云南普洱思茅农村 (略)
银行帐号:*2
六、成交确认书及特许经营协议签订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7天。本次拍卖标的涉及两个建设单位主体,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澜沧县卫生健康局,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20日内买受人执《成交确认书》与上述两家单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拍卖结束后,拍卖成交的,如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特许经营协议的,本次拍卖作流拍处理并进行公示。且严格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并由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已经明知并确认接受该处罚及承担该违约金。
七、咨询及看样: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竞买人可在标的所在地实地现勘,联系方式:许秩恺 *,刘斌*。
八、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二)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相关情况。一旦提交《申请书》,即视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条件无异议。买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特许经营所需资料。特许经营出让按照澜沧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协议中约定。如竞买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本次拍卖根据最终交易结果进行公示;
(三)本次网上公开竞价《拍卖公告》已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普洱拍卖微信公众号”“普洱日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略) 已就前述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四)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拍卖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 (略) 负责解释和通知;
(五)买受人在签订《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后,在投入运行前应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在运行过程中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六)买受人行使特许经营权应履行如下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特许经营期间,对项目应承担的维修、保养,对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的义务;2、买受人应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3、买受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地方经济社会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监管要求;4、其他买受人需要履行的责任或义务;
(七)如买受人拒绝履行上述责任或义务,或拒绝履行澜沧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协议内容的,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权单方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
九、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自熊 *
澜沧县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唐永清 *
澜沧县澜沧县国有 (略) :刘斌 *
(略) :李林洲 *,许秩恺 *。
(略)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