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如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本公司应急预案相关情况 (略) 民公告如下:
1、公司概况
江 (略) 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下属滨江工业园泰镇路120号,是一家从事钢结构制作、加工 (略) 。公司“钢结构制作、加工与安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略) 泰州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于**日通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其“江 (略) 钢结构生产工序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日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同意(批文号:泰高新行审批[2022]83号),于**日通过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2、 (略) 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及时。有序。高效。科学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实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实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保险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结合江苏 (略) 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公 (略) 项目建设的公众。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本公司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