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文件补充(修改)通知004
项目编号: ## (土公)
本项目“X略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未尽事宜补充如下:
略文件中规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X市X区劳卫路18号开标三室。” 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X市公略219室。
略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略。
特此通知!
X市略
X欣略
2017 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