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环境安全科) 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5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氢化*腈橡胶产业化项目 | (略) | 彬 (略) | 陕西 (略) | 本项 (略) (略) 新民镇新民高端能源化工园区,该园区属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陕西省认定化工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304号)认定的化工园区。该项目属于橡胶行业, (略) 人民政府专题问题会议纪要(二0二四年第十四号)项目建设可行。项目主要建设一条3000吨/年氢化*腈橡胶生产线,主体工程包括氢化*腈橡胶装置区、后处理车间,同时配套建设原料及成品仓库、储罐区等辅助公用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3%。 |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链接) | 公众 (略) 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