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枣强 (略) 位于枣强县大营镇皮毛 (略) 龙脉 (略) 交叉口南,北邻龙脉街, (略) ,南邻三泰皮草,西邻春雨皮草。企业的行业类别为C1939毛皮鞣制加工,主要进行裘皮鞣制硝染及销售,厂区总占地面积为7200m2,合10.8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5.#°,北纬:37.#°。
企业成立至今一直用于生皮鞣制及硝染加工,未从事过其他工业活动,公司运营期间主要生产工艺基本未发生变化,采用国内通用的铝鞣、铝鞣+油鞣硝染工艺,产品主要包括鞣制产品及硝染产品,鞣制产品是生皮经过鞣制后可以直接出售的皮毛,硝染产品是经鞣制后天然色泽一般或不为人们喜爱的皮毛,需要通过染色、模拟等技术加以改善、美化后的皮毛。环评设计产能为年硝染鞣制#张,运营 (略) 内仅部分设备存在新增或淘汰,企业整体产能与设计产能基本一致。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枣强 (略) 委托河北 (略) 对该地块开展了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
2.自行监测方案结论
2024年8月,由河北 (略) 编制完成的《枣强 (略) 地块2024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该方案是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采样点布设原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隐患排查报告,最终确定枣强 (略) 地块的5 (略) 域,共布设土壤采样点7个(包含1个对照点),地下水监测井6口(包含1个对照点),该地块主要特征污染物为:四氯#烯、苯胺、总铬、六价铬、氨氮,作为下一步监测工作的依据。
3.现场采样及检测情况
我单位委托石家庄斯坦 (略) 于2024年9月26-29日完成所有样品采集及样品流转工作,现场采样工作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工作方案实施,其中9月26日-27日采集土壤样品和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28组土壤样品(包含3组现场平行样),9月28日进行成井洗井,9月29日进行采样前洗井并采集地下水样品,共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石家庄斯坦 (略) 于2024年9月26日-10月25日,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
我单位委托石家庄斯坦 (略) 于2024年12月6日进行第二次地下水自行监测采样工作,共采集地下水样品7组(包含1组现场平行样),石家庄斯坦 (略) 于2024年12月6日-12月11日,进行了地下水样品测试工作。
在样品采集、保存及流转过程中严格同步记录“土壤钻探采样记录单”、“样品交接流转单”等,自行监测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满足相关要求。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开展了样品分析测试的质量管理工作,对分析测试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对比,并形成了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质控结果显示满足《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4.地块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一)土壤
本次自行监测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8.07-8.61之间,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均有检出,检出率为10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氨氮检出率为100%,检出值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总铬检出率为100%,检出值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VOCs中部分点位顺式-1,2-二氯#烯、四氯#烯、三氯#烯、氯#烯有检出,检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SVOCs均未检出。检出项目与对照点对比无明显差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土壤未存在明显累积效应。
(二)地下水
①本年度第一次地下水样品调查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铬、铁、铜、砷、硒、锰、钠、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仿、四氯#烯均有检出,其中pH、氟化物、硝酸盐氮、铝、总铬、铁、铜、锌、砷、硒、铅、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仿、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钠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但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限值,超标原因 (略) 域地质影响, (略) 地下水为微咸水,地下水本底值矿化度较高是造成超标的主要原因,且与《枣强县大营 (略) 周边2022年度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中超标因子及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以及项目地块内检测因子相对对照点相差不大, (略) 生产活动,分析认为导致地下水钠超标的原因为地块本底值较高。
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镉、汞、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铬(六价)、苯胺、四氯化碳、苯、#苯均未检出。
②本年度第二次地下水样品调查结论
本次自行监测的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铬、铁、铜、砷、硒、锰、钠、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仿、四氯#烯均有检出,其中pH、氟化物、硝酸盐氮、铝、总铬、铁、铜、锌、砷、硒、铅、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氯仿、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锰、钠、四氯#烯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限值,但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Ⅳ类限值,超标原因 (略) 域地质影响, (略) 地下水为微咸水,地下水本底值矿化度较高是造成超标的主要原因,且与《枣强县大营 (略) 周边2022年度土壤监督性监测报告》中超标因子及得到的结论是一致的,以及项目地块内检测因子相对对照点相差不大, (略) 生产活动,分析认为导致地下水钠超标的原因为地块本底值较高。
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镉、汞、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铬(六价)、苯胺、四氯化碳、苯、#苯均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