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地 (略) 宜阳县香鹿山镇北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E112.*o、N34.*°,项目总占地面积*.63m2,约17.51亩。地块东侧为空地( (略) ),南 (略) ,西侧为 (略) 门诊楼,北侧为 (略) 。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情况,本地块原为农用地,现规划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属于公共服务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宜阳县民政局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宜阳县政府示范性养老机构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到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并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于2024年7月对该地块及周边进行了多次调查。
根据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等资料,地块2020年之前为农用地,2023年1月建设单位进场施工,目前项目主体已建设完成,四周设置了围挡。相邻地块为居民区、 (略) 以及空地,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土壤和地下水无异常颜色或气味,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根据便携式重金属测定仪对砷、镉、总铬、铜、铅、汞、镍、锌和便携式多气体检测仪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异常情况。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以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