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程杰:
由于您提供的地址被邮政系统退回,我局采用网站公示的方式告知您:您于2022年12月15日向国家信访局提出的“关 (略) 泰和佳苑二期执行《关于加强具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 (略) 规建局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重新规划公示。”的信访事项,经转交办,我局已收悉,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将于2023年2月19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机关(单位)不予受理。
特此告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3日
(联系人:蒋悦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