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4日,玉林市 (略) 在玉林市组织召开《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玉林市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位于玉林市 (略) (略) 高岑脚旁边陈朝梅宅, (略) 地理坐标为110°9′ *** ″E,22°39′ *** ″N; (略) 址东面边界 (略) 为名山初中, (略) 址东南面边界 (略) 为玉林市田家炳中学, (略) 址南面边界隔空 (略) 为石塘坡居民点, (略) 址西面边界为玉林市玉州 (略) ,隔 (略) 为石塘坡居民点, (略) 址北面边界外为坟地, (略) 为绿杨小学、隔 (略) 为绿杨村居民点。
(2)玉林市 (略) 于2008年已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已运行多年,项目现有机加工生产线以及生产规模、厂址、性质保持不变,另建设中频电炉及配套除尘器等环保设施代替原有冲天炉,现有工程已建设完成并正常营运,现有工程与原有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的建设内容不相符,为了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 (略)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玉林市 (略) 于2022年4月委托长沙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5月19日,玉林 (略) 以《玉林 (略) 关于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州环项管〔2022〕2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玉林市 (略) 成立于2008年6月,主要从事农机配件的铸造生产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200m2,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了1条农机配件(铸铁)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生产设施,可年产农机配件500吨。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车间为封闭式车间,熔化区、打磨区、抛丸区等已配套相应的除尘装置。玉林市 (略) 于2008年已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已运行多年,根据现场调查,现有项目已建设有高压中频电炉及配套除尘器等环保设施代替原有冲天炉,现有工程已正常营运。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6%)。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表1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践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略) 理 | 熔化废气:布袋除尘+喷淋塔+不低于15米高1#排气筒 | 熔化废气:布袋除尘+15米高1#排气筒 | 否 |
根据《关于印发 (略) 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
[2015] (略) 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 (略) 理。
项目中频电炉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 (略) 蒸发损耗。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项目生活用水来源于自来水。生活污水经过 (略) 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现有工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制芯粉尘、混砂粉尘、中频电炉熔化废气、浇注及出砂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等。
①制芯粉尘
项目制芯工序采用覆膜 (略) 需要的泥芯, (略) 分产品需要使用泥芯在铸件中形成空腔后进行浇注,项目使用覆膜砂进行制芯过 (略) 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封闭车间自然沉降。
②混砂粉尘
项目利用混砂机进行搅拌黑砂用于制作模型,搅拌过程注入少量的水,该工序产生少量的粉尘。混砂产生的粉尘作无组织排放,混砂粉尘经封闭车间自然沉降。
③熔化废气
项目原料通过中频电炉加热进行熔化,由于金属中含有各种杂质,熔化过程产生一定量的烟尘。熔化过程产生的废气先被电炉炉顶排气管抽送到热交换冷却器冷却到脉冲反吹布袋 (略) 需的工作温度后,再送入脉冲反吹布 (略) 理,通过15m高排气筒(1#)进行排放。
④浇注及出砂粉尘
本项目铁水在浇注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浇注区将熔化的金属铁水浇注入预制的砂型中,固化后,砂型和铸件分开,铸件出砂,砂循环回到造模工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封闭车间自然沉降。
⑤抛丸粉尘
经过脱模、 (略) 理后铸件表面较粗糙, (略) 理。项目工件抛丸在全封闭的抛丸机内进行,抛丸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抛丸工序在全封闭的抛丸机内进行,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配套的 (略) 理,处理后排放的粉尘经封闭车间沉降。
⑥打磨粉尘
项目使用角磨机等对铸件表面进行打磨去除边角或者毛刺,打磨去除边角或者毛刺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打磨粉尘在封闭车间自由沉降。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噪声主要为高压中频电炉、抛丸机、混砂机、数控机床、钻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生产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噪声源设备 (略) 区内, (略) ,维护机器正常运转, (略) 区四周围墙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略) 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化炉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废覆膜砂、生活垃圾等。
项目中频炉熔化炉 (略) (略) 作为原料使用;项目中频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量、抛丸机布袋除尘器 (略) (略) 作为原料使用;铸件在去浇冒口、机加工过程产生一定的边角料,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到熔化工序;项目铸造过程废覆膜砂 (略) 外售交由相关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密闭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 (略) (略) 理。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20)表1标准限值;厂界下风向各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测项目颗粒物的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20)表A.1厂区内排放限值;厂界下风向各监测项目铅及其化合物的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20) (略) 区内排放限值。
(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监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3) (略) (略) 噪声监测结果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周边居民点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4)一 (略) 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 (略) 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 (略) 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 (略) 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bocaiimg0num玉林市 (略) 农机配件加工项目验收报告 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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