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标段 (略) 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共发改投资[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规模:总建筑面积为*.82平方米:新建住宅楼、服务配套用房、门卫室等;同时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 (略) ,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略) (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 (略) 》(http://**.cn/)办事指南栏的《青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略) 》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8月15日0:00 时至2024年08月19日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 (略) 》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 (略) 》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4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 (略) .海南州 (略) 号开标室(地址: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东侧)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 (略) 《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 (略) 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省 (略)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 (略) (http://**)。
■ 青海省电子 (略) 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申大钊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 (略) |
地 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 (略) 1号 |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13层*号 |
联系人:申大钊 | 联系人:叶占英 |
电 话:0974-* | 电 话:0971-*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