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环保局于2023年11月2日受理河南冠 (略) 半导体用碳纤维保温热场材料技改项目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受项目影响的公众可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馈意见电话:0395-*。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冠 (略) 半导体用碳纤维保温热场材料技改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 (略) | (略) 舞阳县三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角 | 我单 (略) 舞阳县三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河南冠 (略) 半导体用碳纤维保温热场材料技改项目。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93亩,建筑面积36685平方米 ,总投资2亿元,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碳化—原材料配比—混合预制—一次固化—针刺—碳化纯化—成型—数控加工—成品,新增生产设备:混料集成系统2台、破碎机2台、粉碎机2台、均质机2台、搅拌机2台、吸尘器6台、烘箱56台、西门子控制系统2台、分筛集成系统2台、连续碳化设备2台、碳化纯化设备6台、单体碳化设备6台、成型磨具80副、数控线切割8台、锯床20台、车床20台、测量仪器设备20台、研发测试实验设备20台、叉车3台、空压系统6台、真空泵系统4台等,配套供水供电等生产设施,年产量500吨。主要原料为纤维原丝、酚醛树脂等。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本项目碳纤维破碎粉碎及原料混合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生产车间密闭,产尘工序二次封闭并设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6297-1996)标准限值。加热一次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生产车间密闭,一次固化设备通过管道连接将废气通入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标准要求。纤维原丝碳化工序及碳化纯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送到焚烧炉+喷淋净化塔净化处理达标后,最终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氯气、氯化氢、氟化氢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周界外环境空气中的氯气、氯化氢、氟化氢最大浓度均值也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点浓度限值。 (2)废水 改建后项目营运期废气处理用水为5m3/a,循环使用,碱溶液达不 到使用要求后,一次性更换,更换的废溶液为危废,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不作为废水外排。因此,改建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二类标准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和各类风机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规定,其声源均为点声源,作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其评价量为昼间等效A声级(Ld),夜间等效A声级(Ln),夜间频发偶发噪声评价量为最大 A 声级(LAmax)。项目所在区域为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因此,项目所在功能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东、南、北厂界为交通干道,执行4类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建设单位采取的降噪措施主要包括: a.合理的平面布置 从总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将噪声比较大的设备设置于距离项目附近厂界较远的位置,另外在设计中考虑在绿化设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以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将各类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生产时尽量减少生产车间门窗的开启频次,利用墙壁的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做到尽可能屏蔽声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b .生产设备治理. 对于配套设施,设置封闭机房;而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 此外,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笛,途径周边敏感区域及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数控加工时产生的切割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树脂原料的包装物。 危险废物主要为数控加工设备更换的废机油,数控加工时使用的润滑液和废气处理设备更换的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垃圾桶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废树脂原料包装物收集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数控加工时产生的切割废料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进行粉碎后回用于生产。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该粉尘均为碳纤维碎屑,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数控加工设备更换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设密封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数控加工时使用的废润滑液为危险废物,设密封桶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废气处理设备更换的废UV灯管设收集桶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设防水袋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废气处理产生的废碱液为危险废物,设收集桶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转运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