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义县石鼻镇赤石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的公示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义县石鼻镇赤石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由我镇委托江西 (略) (略) 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报批程序要求,《村庄规划》网站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5日。在公示期间,如若有意见可向我镇规划所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赤石村村域范围,面积340.56公顷。分为两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为村域规划,第二层次为自然村(组)规划,下辖砀山、赤石、港东桥、章家、熊家、苏家6个村小组。
二、发展定位
1、村庄分类
根据《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分类依据,结合赤石村实际情况,本次规划赤石村为集聚发展类行政村。赤石村下辖砀山、赤石拟定义为集聚发展类村庄;港东桥、章家、熊家、苏家拟定义为整治提升类村庄。
2、发展定位
根据赤石村区位、资源禀赋以及未来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结合上位规划以及赤石村实际情况,本次规划赤石村发展定位:以生态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把赤石村建设成为“农业彰显特色、田园风光优美、设施配套均衡、生活宜居小康”的城乡一体发展、产业特色明显的田园和美乡村。
3、发展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赤石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要求,规划至2035年,赤石村耕地保有量控制在211.37公顷;规划至2035年,赤石村永久基本农田总量控制210.75公顷;规划至2035年,赤石村村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55公顷;规划至2035年,林地保有量控制在39.96公顷;规划至2035年,赤石村规划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为35.72公顷。
三、落实管控要求
1、耕地保护
2035年,赤石村耕地面积为211.50公顷,与基期年相比耕地增加了0.08公顷。在规划期内,通过一定工程措施可开发土地1.35公顷,低效建设用地整治补充耕地0.31公顷,建设占用耕地0.14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赤石村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规划期内,赤石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10.75公顷。
四、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
依据上位规划要求和村庄发展需求,在村域范围内划定了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其他用地区等6个规划区,并落实了相应的用途管制要求。
1、生态控制区
生态控制区是指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规划期内生态控制区的面积为16.06公顷。
管制规划: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在不破坏和削弱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允许适度发展生态旅游、生态林业、生态种养业,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各类破坏性开发建设活动。
2、农田保护区
农田保护区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地块。 规划期内农田保护区的面积为210.75公顷。
管制规划: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相关管理规定。
3、村庄建设区
村庄建设区是指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服务的住宅、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用地、用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观光旅游、电子商务等混合融合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等。为保障规划期内实施建设管控引导的需要,针对村庄集中开发建设的区域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管制规划:各地可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 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机动指标实行台账方式管理,未来用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以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历史风貌和影响自然环境安全、在符合国土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使用,使用村庄规划的预留规模的,由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制订预留规模使用方案,明确用途、规模、位置、管控要求等内容,报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审核意见,并随用地报批文件一并报有权审批机关审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其中 1500 平方米以下且符合规划预留指标使用范围的项目用地可视为符合规划,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上述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时相应扣减规划“台账”中的预留指标,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手续。
规划期内村庄建设区面积为35.72公顷。
4、一般农业区
?一般农业区是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管制规划:一般农业区内的各类土地使用,应符合现行农用地等对应土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严格控制一般农业区的农用地转用,对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
规划期内一般农业区的面积为17.53公顷。
5、林业发展区
林业发展区是指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
管制规划:林业发展区内的各类土地使用,应符合现行林业用地等对应土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严禁乱砍滥伐。
规划期内林业发展区的面积为39.96公顷。
6、其他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是指村庄建设区外,以区域性基础设施为主导功能块状设施集中区域,和其它用地面积较小的区域。
管制规划:其他用地区允许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或其它配套设施项目。
规划期内其他用地区的面积为20.54公顷。
五、产业发展
结合现状产业分布,形成“一轴二区二点”的产业格局。
一轴:以S416便捷的对 (略) 作为村庄产业的重要发展轴线。向北通往石鼻镇区以及北部古村落,加强村庄产业与乡镇以及北部旅游业的联系,拓展乡村发展空间,带动村庄经济;向南通往乔乐乡,加强村庄之间的农贸经济发展。
二区:产业分区主要分为林业发展区和农业发展区。农业发展区鼓励发展各种粮油作物、各种蔬菜、各种瓜类、草莓、草本花卉、中药材、种植食用菌等,可建设易于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大棚,形成规模化发展农产业,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村集体经济; 林业发展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发展“林下养殖”产业,利用闲置山塘、林地发展山羊、鱼养殖,拓宽村 (略) ,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绿色发展双赢。
二点:本次规划以规模较大,区位较为集中,产业类型鲜明的特点,规划以林下生态养殖产业、生态孢菇种植产业发展为特色产业节点。引进各种特色农业,发展村庄特色农产品,结合北部古村旅游推销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
二、附图
1、村域综合规划图
2、村域产业规划图
3、村域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4、村域重要控制线分布图
5、自然村(组)规划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