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45号
公示时间:2024-12-05至2024-12-11
受理时间:2024-12-05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11间、试剂库2间、钢瓶间2间、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及配套环保、消防设施。项目定员33人,其中老师3人,学生30人。在现有建筑内建设,不用新增占地。实验开展时间为1年二期,每期开展5天,各实验室涉及试剂的使用时间为2小时/天,共计20小时/年,夜间无实验。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3.#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3%。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国 (略)
联系人:窦培谦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