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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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44,23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九龙县三垭水利工程渠系配套工程信息化项目 / 标段设备招标 补遗书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第6条质量保证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第三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使用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略) 、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该项目质保期为2年。货物质量保证期为2年。 更正为: 第6条质量保证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条规定第三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使用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略) 、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该项目质保期为3年。货物质量保证期为3年。
5.系统集成实施及系运维服务要求 1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更正为: 5.系统集成实施及系运维服务要求 1本项目运维服务期为3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九龙县三垭水利工程管理所 2024年06月2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