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德阳中江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松花江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德阳中江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 | (略) 中江县境内 | (略) (略) | 湖北安源 (略) | 德阳中江110KV变电站增容工程:2台31.5MVA主变更换为63MVA:更换后每台主变低压侧设2组5Mvar无功补偿电容器组。更换主变110KV中性点设备2台套。 | 一、施工期 1、废水 变电站施工期生活污水由厂区现有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消纳。 2、废气 (1)材料运输应采用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 (2)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式施工,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 措施,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 (3)采取施工场地局部洒水降尘措施;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 水降尘次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扬尘管理。 本项目施工应按照《 (略) 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建设单位应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 号)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3、噪声 (1)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使其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2)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等措施。 (3)原则上不允许夜间施工,确实因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连续操作的 高噪声作业,则应公告当地居民并且征得县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办理《夜间作业施工许可证》。 (4)应加强宣传及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工作,取得当地居民的支持。 通过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可有效减轻工程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1)对垃圾及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由施工单位统一组织定期清运。(2)做好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设备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弃土弃渣运至指定消纳地点进行处置;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定期清运。(5)事故油池改造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变压器油以及含油劳保及时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避免造成事故油泄露,污染环境。(6)主变改造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原有主变压器以及相应的电 (略) 物资处进行统一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 5、生态影响 本次改造工程是在 110kV 中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工程施工期间对变电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内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 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新购置2台主变噪声源强不超过63.7dB(A)。(2)合理布局,利用距离衰减噪声。 3、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进行清掏。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站内垃圾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2)不能利用的部分事故油不在变电站内暂存,产生后随即委托相关单位清运,最终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3)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