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 (略) 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 (略)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宣办字〔202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问题,督察报告指出: (略) 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要求落实不严,裸露地块露天堆场、渣土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城区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汽车维修店等场所监管不到位, (略) 马龙、越州、西城、花山等 (略) 冶金、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集中,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风险凸显。2022年, (略) 环境空气质量考评排在全省末位。2023年1—6月, (略) 出现10天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5%、同比下降2.2%,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大气污染投诉居高不下,2023年以来,曲 (略) 区域医疗 (略) 多个建筑 (略) 扬尘污染严重,被群众多次投诉举报。
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略) 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中明确整改目标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2%以上、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以下。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落实《 (略) 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提升工作方案》《 (略) (略) 大气污染防 (略) 域精细化管控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对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加油站油气、餐饮油烟、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秸秆露天焚烧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联防联控形成攻坚合力;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实施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是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强裸露地块、露天堆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四是加强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的预警预报和应急管控,2024年起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9.2%以上、PM2.5平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以下, (略) 级下达目标任务,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略) 排名位次。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强化建筑施工场地监管,多措并举 (略) 扬尘整治,在开展工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同时对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进行了专项检查,2024年共排查在建项目52个次,确保全部在建建筑施工工地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了防尘降尘措施。
(二) (略) 扬尘保洁力度。严格按照精细化作业标准,采取“机械+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加大机械化作业洗扫频次,每日出动32人,25辆小型高压冲洗车和2辆水车 (略) 清扫和洒水除尘,城 (略) 保洁率不低于95%, (略) 域保洁率不低于85%,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有 (略) 扬尘, (略) 干净整洁。
(三)加大裸露散料扬尘管控。对裸露地块未覆盖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督促建设方对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进行覆盖清运,共出动巡查车辆150余次,执法人员800余人次。
(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3年秸秆产生量*吨,可收集资源量*.29吨,秸秆利用量*.38吨,综合利用率为95.6%,2 (略) 秸秆资源还田利用面积58.*亩,通过秸秆资源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作物产量,减少秸秆资源浪费,减轻了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
(五)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调查摸排,要求餐饮企业按餐饮规模、经营种类安装具有国家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2024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余次,检查餐饮企业300余户,现场责令3家餐饮企业完成油烟污染整改。督促餐饮店、夜市餐饮摊安装符合要求的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维护清洗,使其长期有效运行,确保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加强对工业企业执法监管。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编制和绩效分级工作,建立64家涉气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建立移动源、工业炉窑、工业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按照“企业为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的原则,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2024年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企业137家,共出动执法人员441人次, (略) 违法企业17家。
(七)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通报。每月对 (略) 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通报,共10份;为切实防范因臭氧超标造成的轻度污染天气发生,印发紧急管控措施通知2份和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工作通知1份。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2024年1—11 (略)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其中考核指标PM2.5为1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较好 (略) 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具体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破除重视不够、情况不明、问题不准、措施不力等问题,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良 (略) ,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认真查找和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对照《空气质量提升方案》和《 (略) 环境空气精细化管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别是 (略) 要加强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努力提高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例,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