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市 (略) 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市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市顺 德 (略)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略) 市 (略) 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位于 (略) 区大良街道、容 (略) ,北起德胜西路与金沙大道交叉口,采用桥梁形式向南跨过滨河路、容桂 水道、东堤路后,与现状容奇大道-容桂大道交叉口接顺,路线全长约2. * km,桩号范围 K0~K2+ * .8。工程全线采用 * 级公 (略) 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 * km/h(南侧螺 旋型引桥段按 * km/h 标准控制),主路采用双向6 车道+硬路肩,地面辅路双向4 车道 布置,路基段道路红线宽度为 * m,跨河桥梁段红线宽度为 * m。工程范围内共设1 处特 大桥(主跨 * m (略) 斜拉桥),桥长约 * m,全线共设平面交叉2 处。主要工程内容为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含高 低压配电)、航标设计、堤围防护、监控工程、景观工程等。工程总投资约 *** . * 万元,其中建安费约8 * 万元。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2.2.1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周期计划为 * 日历天( (略) 门审核时间),服 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且开始工作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 勘察设计工作从发放中标通知书后第 5 天(基准日期)开始计算,其中各阶段的勘 察设计周期计划如下: (1) 初步设计阶段 基准日期后 *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并提交初步勘察成果; 基准日期后 *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概算); 初步设计评审后 *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提交初步设计修编成果(含修 编概算)。 (2) 施工图设计阶段 基准日期后 *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详细工程勘察成果; 初步设计成果获得审批后 *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含预算); 施工图设计评审后 *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编,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修编成果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2 (含修编预算)。 2.2.2 (略) 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3 年; 缺陷 责任期 2 年。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照明工程(含高低压配电)、航标设计、堤围防护、监控工程、景观工程等(具体建设 内容以经批 (略) 性研究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类别 1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标段 里程 范围 长度 (km) 工作内容 A 类 (土建 工程) 特大桥梁 类(A2) K0+ * ~K2 + * .8 2. * 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勘察(含地质钻探、物探,包括初测 和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如有)]、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 * 级工程量清单)、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勘察设计 所需要的专题研究报告、征地拆迁图编绘和拆迁工作量统 计、重大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包含临时交通组织方案设 计、管线迁改方案设计、沿线设施保护方案设计等)、管 线迁改及保护方案设计,以及工程设计变更(含变更的造 价估算)、后续服务(含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专业设 计配合服务、完成详细物探并提供成果、交竣工验收服 务、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外业验收、配合完成 交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等后续服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 专业 (略) 提 (略) 与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设计能力。 3.1.1 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 *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 级资质; 3.1.2 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级或工 (略) 业 * 级或工 (略) 业 (公路、特大桥梁)专业工程设计 * 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 (略) “全国 (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 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 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第 3.1.2 项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人。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3 各方权利义务, (略) 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 (略) 对 (略) 专业分工,牵头人承担设计工作,其 它成员承担勘察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4) (略) 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 (略) 人;联合体牵 (略)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 (略) 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 (略) 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3.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企 (略)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 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 (略) 罚, (略) 罚期 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 根据 (略) 市 (略) 《 (略) 联动机制决定书》和《 (略) 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 (略) 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3.4.4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 为 D 级的;在最近年度的 (略) 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评定为 D 级的。 3.5 (略) 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 *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 * 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按《 (略) 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 知》(佛发改招[ * ] * 号文)和《 (略) 市公共资 (略) 办公室 (略) 市公 共资源交 (略) 投标 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 * ]2 号),本项目的有关招 (略) 有事宜 (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 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4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 (略) 市 (略) 区公 (略) 接受投标报名。 (略) 上报 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 “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 *** , (略) 电话: *** 。报名成功后, (略) 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 人民币 * 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缴交 招标文件费用(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5.2 报名时间: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网址: http:/ *** )招标公告或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 查询”查看,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 (略) 报名。 5.3 招标文件 * 经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或“ (略) 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 (略) 有投标人( (略) 文件的时 间), (略) 文件及图纸( (略) 文件有PDF 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 * 致, (略) 文件为准)。 (略) 造成的 * 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牵头人)的基本账 (略) 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网址: http:/ *** )招标公告或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 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 (略) 为准。 7.1.2 开标时间: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网址: http:/ *** )招标公告或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 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 (略) 为准。。 7.1.3 (略) 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 (略) 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通知等,均统 * 在“ (略)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交易平台”的“答疑与澄清修改”栏目及“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的 “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 * 经发布即 (略) 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 行留意查看并及时作出调整。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5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略) 市顺 德区大 (略) (略) 西座 1 楼( (略) 栏显示 为准)。 7.3 投标人须按照《 (略) 市 (略) (略) 门关于规 (略) 秩序、遏制 弄虚 (略) 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 〕 *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 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 投标人, (略) 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体 (略) 同时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 (略) 区公 (略) (略) 栏、 (略) 市公 (略) (http:/ *** )、 (略) 省招标投标 (略) (www.gdzb *** )、(http://) 上发布。 (略) 内容不 * 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 (略) 市 (略)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公告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 (略)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 (略) 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 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 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 (略) 政监 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 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 .其他 * .1 (略) 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 * 律通过 (略) 市公 (略) 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 * (略) 市公 (略) 下载相关文件, (略) 造成的 *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 (略)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 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 (略) 。 * .3 本 (略) , 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 1 个或多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标 * 个项目。如 投标人在其中 * 个项目中标,则自动失去其他项目中标资格,且以评标定标时间在前的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6 项目为准。 * .4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市 (略) (略) 地 址: (略) 市顺 (略) 政服务中 心西座 * 楼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 *** 名 称: (略) 中 (略) 有限公 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桂澜北路 4 号中 盛国际大厦 * 邮编: *** 联系人:曾工、林工 电 话: ***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略) 省招 (略) 附件 2:评标办法 (略) 省招 (略) 7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 勘察: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 *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 量) * 级资质。 2.2 设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级或工 (略) 业 * 级或工程设计公路 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工程设计 * 级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 上述 2.2 款规定 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 (略) “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 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 * 致。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8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近 * 年内(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独立承 接并完成过至少 1 项建设内容包括主孔单孔跨径不少于 * 米的跨河或跨江或跨 海斜拉桥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勘察业绩。 (2)设计业绩:近 * 年内(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独立 承接并完成过至少 1 项建设内容包括主孔单孔跨径不少于 * 米的跨河或跨江或 跨海斜拉桥的公路(或城市道路)设计业绩。 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勘察业绩以勘察成员提供的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成员提供的为准; 2、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包含勘察工作及设计工作,亦可认定为 * 项勘察业绩及 * 项设计业 绩。 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独立桥梁的业绩,亦予以认可。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9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企 (略)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 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 (略) 罚, (略) 罚期 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根据 (略) 市 (略) 《 (略) 联动机制决定书》和《 (略) 通知书》 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 (略) 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最新年度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中,信 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的。最新年度在 (略) 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 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以 (略) (略) 对应的信用等级中较 低的为准。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项目设计负责人 1 (1)资格要求:须具有 (略) 相关专业高级 (或以上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 周岁。 (2)业绩要求:在近 * 年内(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作为项目设计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项主孔单孔跨径不 少于 * 米的特大桥设计业绩。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资格要求:须具有 (略) 相关专业高级(或以 上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 周岁。 注: 1.投标人如果中标,原则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关损失。 2.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职员。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 * 人。 4. 上述人员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 (略) 属 社保 (略) 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 (略) 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 (略) 保机构单位章)原件( (略) 发布当月往前顺推 * 年时间( * 年 * 月至 * 年 * 月))。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附件2:评标办法 第 *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 (略) 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新 * 年度被认定为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 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最新 * 年度被 (略) 市交 (略) 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设计单位)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5)随机抽取。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勘察资质证 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略) 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规定。 (4) (略) 文件规定。 (5) (略) 文件规定。 (6) (略) 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 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 * 标段中投标。 2.1.1 2.1.3 商务文件 及技术文 件形式评 审与响应 性评审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 辨: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 (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 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的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 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 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略) 文件提供的格 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 牵头人; (7)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略) 文件规定的时 限。 ( * )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略) 文件规定: a. (略) 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 (略) 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2.1.1 2.1.3 报价文件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1) (略) 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略) 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 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略) 文件规定 * 致, (略) 实质 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 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略) 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 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5)同 * 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 (略) 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 知”第 3.7.4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 分) 第 * 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文件: * 分 技术文件: * 分 商务文件(含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 分 投标人的资格与能力: *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 分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 分 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略) , (略)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C=(A+B)/2。 A: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k) B 值: (略) 控制价的 * %(精确至个位数)且不高于 招标控制价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 B 值;小于招标控制价 的 * %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 计算。 (略) 控制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略) 控制价的 * %时,则以招标控制 价的 * %作为B值, (略) 同时有权决定是否对投标报价小于 * %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 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下浮率k:下浮率k在开标 (略) 采取摇珠方式确定。 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2%~5%),以0.1% 为 * 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 个球, * 次性摇出3个球 (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 目下浮率k。 注:1. * 个下浮率的平均值 * 舍 * 入取整到0. * %,其它计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 * 位小数 * 舍 * 入。 2. 在评标过程中, (略) 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 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 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偏差率= * %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附表1: 编号 1 2 3 4 5 6 7 代表值 2% 2.1% 2.2% 2.3% 2.4% 2.5% 2.6% 编号 8 9 * * * * * 代表值 2.7% 2.8% 2.9% 3.0% 3.1% 3.2% 3.3% 编号 * * * * * * * 代表值 3.4% 3.5% 3.6% 3.7% 3.8% 3.9% 4.0% 编号 * * * * * * * 代表值 4.1% 4.2% 4.3% 4.4% 4.5% 4.6% 4.7% 编号 * * * 代表值 4.8% 4.9% 5.0%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文 件( * 分) 对招标项 目的理解 和总体思 路 对招标项 目的理解 5 分 对项目的理解基本准确的可得基本分 4.5 分,对项目的理解准确全面、透彻的可加 0~0.5 分。 总体思路 5 分 总体思路清晰可得基本分 4.5 分,视总体思 路理念的合理程度可加 0~0.5 分。 招标项目 的特点、 关键技术 问题的认 识及其对 策措施 项目特点 分析 5 分 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分析基本准确的可得 基本分 4.5 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特点分析 准确全面、透彻的可加 0~0.5 分。 关键技术 问题的认 识和对策 措施 5 分 对项目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基本准确、对策 (略) 的可得基本分 4.5 分,对项目 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全面透彻且对策措 施优越的可加 0~0.5 分。 对前 * 阶段工作技术 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 同看法及建议 5 分 对项目前 * 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 不同看法及建议 (略) 的得基本分 4.5 分,对项目前 * 阶段工作技术结论的不 同看法及建议准确透彻、优越的可视情况加 0~0.5 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人员安排计划 3 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人员安排计划 阐述清晰, (略) 得基本分 2.7 分, 对于勘察工作量及计划安排、人员安排计划 阐述全面、清晰,实施 (略) 具有针 对性的可视情况加 0~0.3 分。 质量目标与保证措施 5 分 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制定较明确的得基本 分 4.5 分,质量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明确及 量保证措施针对性突出、体系严密的,可视 情况加 0~0.5 分。 进度目标与措施 5 分 进度目标及保证措施的制定较明确的得基本 分 4.5 分,进度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明确及 进度保证措施针对性突出、体系严密的,可 视情况加 0~0.5 分。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造价控制重点、难点 及保证措施 5 分 造价控制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到位、保证措 施合理,得基本分 4.5 分,对于造价控制重 点、难点分析到位、保证措施合理程度,可 视情况加 0~0.5 分。 桥梁景观 设计 桥梁景观 设计协调 性 3 分 设计思路与桥梁主体及周围环境协调,合理 的得基本分 2.7 分,与桥梁主体及周围环境 的设计相协调、融合及体现 (略) 文化特色的 的可视情况加 0~0.3 分。 桥梁景观 设计方案 3 分 设计方案先进、环保的得基本分 2.7 分,设 计方案的先进、环保的可视情况加 0~0.3 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 证措施 3 分 后续服务及保证措施安排 (略) 得基 本分 2.7 分,后续服务安排全面及保证措施 (略) 、具有针对性、严密的可视情况加 0~0.3 分。 结合 (略) 省出台的各 类标准化管理的文件 (含设计、施工、监 理)提出设计标准化 的理解和建议 3 分 设计标准化的理解和建议 (略) ,设 计是否严于规程要求,设计质量是否精细, 设计使用功能是否完善,得基本分 2.7 分; 设计标准化的理解和建议 (略) ,有 针对性。可视情况加 0~0.3 分。 注:技术评分因素由各评委 (略) 有投标人勘察设计大纲和措施的基础 上,独立评审打分;完全没有描述或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的,得 0 分;各评 审因素细分项(投标报价除外)得 (略) 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 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 * 个最高和 * 个最低分后计算( (略) 数量少 于等于 5 人的不去除)。 2.2.4. (2) 商务文 件 项目管 理班子 配备情 况( * 分) 项目技术 负责人资 格 2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 求,得 1 分;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具有 (略) 相关专 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加 1 分。 项目技术 负责人业 绩 5 分 近 5 年内(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多完 成过 1 项建设内容包括主孔单孔跨径不少于 * 米的特大桥的公路(或城市道路)设计 工作,加 2.5 分,最多加 5 分。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桥涵分项 负责人资 格和能力 3 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 * “分项负责人最 低要求”中的桥涵分项负责人资格和能力最 低要求,得 1 分; 在满足以上资格和能力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 5 年内(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作为桥涵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 技术负责人多完成过 1 项建设内容包括主孔 单孔跨径不少于 * 米的特大桥的公路(或 城市道路)设计工作,每项得 2 分,最多加 2 分。 2.2.4(3) 投标人的 资格与能 力( * 分) 企业资质 2 分 具备工 (略) 业(公路、特大桥梁) 专业工程设计 * 级资质得 1 分,具备工程设 (略) 业 *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 质得 2 分。 本项最高分 2 分。 注: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均为对联合体牵 头人的要求。 类似项目 业绩 5 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得 2 分; 2、在满足以上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 5 年内,投标人每多独立完成过 1 项建设 内容包括主孔单孔跨径不少于 * 米的跨河 或跨江或跨海斜拉桥的公路(或城市道路) 设计工作,加 1 分,最多加 3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注: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业绩要求由 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工程项目 获奖情况 5 分 近 5 年(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在桥梁工程(可为 (略) 市道路 桥梁)获得过的设计奖励(以获奖证书发奖 日期为准): ①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 (略) (略) 颁发)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土木工程学会颁发),每 * 个得 2.5 分, 最多得 5 分;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②公路交通优秀设计奖 * 等奖(中国公路勘 (略) 颁发)的,每 * 个得 1 分,最多 得 2 分。 本项最多得 5 分。 注:1、同 * 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 高奖项计算 * 次; 2、获奖证书上应有投标人单位名称(如获 奖证书上没有投标单位名称,可提供设计合 同或颁奖主办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 件或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计算。 3、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以上获奖由联合 体各成员中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 企业信用 评价等级 2 分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 人)在 * 年度的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 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或 * 年度 (略) 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获 得 AA 级,得 2 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 人)在 * 年度的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 位信用评价结果(设计单位)或 * 年度 (略) 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获 得 A 级,得 1 分; 其余等级不得分。 注:1.本项最高得 2 分,且只取投标人在上 述 (略) 省与 (略) 市两个评价结果中最高等级 计算 * 次得分。 2.须提供 (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 * 年度 (略) 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 价结果复印件及 * 年度 (略) 市公路工程 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复印件,如有最新评 价结果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 拟派项目 负责人资 格和能力 ( * 分) 技术资格 2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 求,得 1 分; 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具有 (略) 相关专 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加 1 分。 类似项目 业绩 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 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得 2 分;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在满足以上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 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 多完成过 1 项建设内容包括主孔单孔跨径不 少于 * 米的跨河或跨江或跨海斜拉桥的公 路(或城市道路)设计工作,加 3 分,最多 加 3 分。 本项最高得 5 分。 工程项目 获奖情况 4 分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所参与的桥梁工程(可为 (略) 市道 (略) 梁)设计业绩近 5 年( * 年 *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的奖励(以获奖 证书发奖日期为准): ①詹天佑奖(土木工程学会颁发)或全国优 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金奖( (略) (略) 颁发),每 * 个得 2 分,最多得 4 分; ②公路交通优秀设计奖 * 等奖(中国公路勘 (略) 颁发)的,每 * 个得 1 分,最多 得 2 分。 本项最多得 4 分。 注:1、同 * 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 高奖项计算 * 次; 2、获奖证书原则上应有人员姓名(如获奖 证书上没有人员姓名,可提供设计合同或颁 奖主办单位或业主出具的证明资料彩色扫描 件或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计算。 2.2.4(4) 评标价 *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 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 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2 ; 其中,F= * , (略) 占的评分满分值; E1=0.2,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0.1,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 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 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 素细分项 分值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 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 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略) ) (略) 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 6.1.1 (略) 。 (略) 的主要工作内容包 括: (1) (略) 开始评标工作之前, (略) 文件, (略) 需的重要信 息和数据; (2)对 (略) 录入 (略) 核查。 (3)按照 (略) 各项评审工作。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 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计算投标人技术文件得分时, (略) 成员数量大于 5 人时,去除 * 个技术文 件最高综合得分及 * 个技术文件最低综合得分后平均计算,平均值计算 * 舍 * 入保留小 数点后 * 位。 3.6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6.3 款: 3.6.3 (略) 的项目,除第 * 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 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 造成实质性影响, (略) 活动。投 (略) (略) (略) (略) 理。 3.9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9.3 款-3.9.6 款: 3.9.3 通过第 * 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略) 应 (略) 投标。 3.9.4 通过第 * 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 当按照招标文件规 (略) 第 * 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 (略) 评审后,有 效投标不足 3 个的, (略) (略) 投标。 3.9.5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 (略) 人重新招标。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 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办法: (略) 、 (略) 及监督单位的共同监督及见证下,按开 标时交易员指纹签到顺序号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编号,将投标报价、经确认后的信 用等级、商务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放进摇珠机,按率先抽中为先的原 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号码球对应 (略) 中标候选人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文件(含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 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略) 资格预审的) 3.2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略)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各投 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 (略) 分计 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略) 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3 第 * 个信封开标 第 * 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 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评 审的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 * 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略) 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 * 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应否决其 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略) 应否决 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 * 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略) 应否决其 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 * 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算。 3.5 第 * 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略) 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 得分 D。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 * 位“ * 舍 * 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D。 3.5.3 (略) 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 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略) 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 (略) 人之间存 在的串通投 (略) 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略) 为的, (略) 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略) 动。 (2)有下列情形之 * 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 * 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 * 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 * 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 * 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 * 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 (略) 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 (略) 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 *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 (略) 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 (略)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投标 (略) 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略) 应否决其投 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 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 (略) 分。 3.7.3 (略) 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 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 步澄清或说明,直 (略) 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 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 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 1. * .4 项规定的原则 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略) 按照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略) 省招 (略) (略) 省招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