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丰台区大灰厂511号(原氩气车间)
公示时间:2024-03-04
受理时间:2024-02-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环境:库房内非*烷总烃、*苯、二*苯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治理,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雾门窗紧闭、房屋内保持微负压环境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进入碱性喷淋塔治理,治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声环境: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降低车速,在风机外设置隔音箱,基础加装减振垫,排风口加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连接等;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库房,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未收到群众反馈。
联系人:刘新平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恒联海航(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丰台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丰台区七里庄路2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