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洞口县创新学校二期建设项目 | 宗地总面积: | 334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洞口大道与开元路交叉口南面 | ||
年限: | 32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教育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教育用地 | 3344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28.0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96 | |||
起始价: | 900.07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8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报名竞买办法:1、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拍卖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并应当在距缴纳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前两天完成办理数字证书事宜。网上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信息公开”进入“通知公告”,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湖南CA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网上申请时间为一周左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点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钮,用户在电脑端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证书登录】自动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然后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信息”再点击“国土资源”浏览“标的名称”,选择拟参与交易项目,查阅和下载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同意《竞买须知》内容,选择竞买方式,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任意选择一家银行,确认无误后提交,手机验证码通过后,获取网上交易系统账户的随机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然后到【交纳保证金情况页面】进行【保证金激活】获得相应地块的竞买资格,以上流程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取得竞买资格后,在拍卖期间点击“我要出价”按钮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用户手册》和网上拍卖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保证金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拍卖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保证金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保证金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竞买人必须在拍卖期进行有效报价,才能进入限时竞价阶段进行竞价。 10、拟出让地块以出让红线图内土地现状为准,出让红线范围内有违法没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为体育器材库、检阅台、12cm操场地面硬化、24水泥砖围墙;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配套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所有工程费用。 11、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给水、电力线路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12、竞得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除土地权属外的所有矛盾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土地权属矛盾由洞口县人民政府雪峰街道办事处全权负责,洞口县土地储备中心协助处理;土地出让成交后,由洞口县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三、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
联 系 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39-* 、0739-*、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
开户单位: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