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 (略) 市虞山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的开发建设,积极对接近期开发建设项目,合理指导发展环境变化下的片区建设规划管理, (略) 市人民政府常 (略) 委托 (略) 市规划建 (略) 编制了《 (略) 市虞山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年修改)。目前,该规划经过方案座谈、论证、并已修改完善,进入报批阶段。根据《中华 (略) 乡规划法》,现 (略) 批前公示。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 * 天,自 * 日起至 * 日止。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市联丰路 * 号 * 室
???? * 、修改范围
本次修改的范围共涉及5个基本控制单元,即为原规划ZC-N- * -B、ZC-N- * -D、ZC-N- * -G、ZC-N- * -H和ZC-N- * -K基本控制单元,总用地面积为 * .3公顷。
???? * 、修改的 (略) 性
1、修改的必要性
规 (略) 趋于成熟,对于片区内尚未开发的地块,其用地功能的合理性需要从多方面来斟酌和审视。虞山 (略) 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以产业、居住功能为主导, (略) 需求影响较大。 (略) 环境下,原有规划与实际需求发生了 * 些偏差,为了有效推进片区后续的开发建设,有必要对 (略) 局部修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落地,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为便于片 (略) 化运作,顺利推动片区的开发建设,有必要对上 (略) 局部修改。
2、 (略) 性
(1)符合实际建设需求
本次修改从满足实际建设需求的角度出发, (略) (略) 用地性质或用地规模的修改,能更好地适应实际开发建设需求,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
(2)地块尚未开发, (略)
本次修改涉及的地块基本尚未建设或已完成收储工作,因此,本次修改在空 (略) 性,保证建设项目能尽快启动建设。
(略) 述,本次控规修改符合片区近期发展需求,并符合上位规划, (略) 的。
???? * 、规划修改内容
1、居住用地修改
修改后,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增加了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B、ZC-N- * -H和ZC-N- * -K * 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 (略) 路以东、建业路两侧上 * 轮规划的 * 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 * 类居住用地(R2);
②将 (略) 路以东、 (略) 路以西、建业路两侧上 * 轮规划的 * 类工业用地(M1) (略) 用地(S * )修改为 * 类居住用地(R2);
③将 * 环路以北、 (略) 路以东、联丰路以南上 * 轮规划的 * 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用地(B1);
④将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幼托用地(Rax)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调整用地范围;将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南上 * 轮规划的 * 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幼托用地(Rax),并调整用地范围。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修改
修改后,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减少了1.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G * 个基本控制单元。
调整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北、 (略) 路以东上 * 轮规划的中小学用地(A * )的用地范围。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修改
修改后,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增加了5.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D、ZC-N- * -G、ZC-N- * -H和ZC-N- * -K * 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 * 亚路以东、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环卫用地(U * )修改为公 (略) 点用地(B4)。
②将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南、 (略) 路以东上 * 轮规划的商务用地(B2)修改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并修改其用地范围;
③将 (略) 路以东、联丰路以南、 * 环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 * 类居住用地(R2)修改为商业用地(B1);
④将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幼托用地(Rax)修改为商业用地(B1),并调整用地范围。
4、工业用地修改
修改后,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减少了 * .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B和ZC-N- * -D两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 (略) 路以东、建业路两侧上 * 轮规划的 * 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 * 类居住用地(R2);
②将联丰路以南、 (略) 路以西、 (略) 路以东上 * 轮规划的 * 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 * 类居住用地(R2);
③调整 * 亚路以东、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 * 类工业用地(M1)的用地范围。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修改
修改后,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减少了0.7公顷,主要涉及ZC-N- * -B和ZC-N- * -D两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 (略) 路以东、建业路以北上 (略) (略) 用地(S * )修改为 * 类居住用地(R2);
②调整 * 亚路以东、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交通枢纽用地(S3)的用地范围。
6、公用市政设施用地修改
修改后,公用市政设施用地减少了0.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D * 个基本控制单元。
①将 * 亚路以东、 (略) 路以北上 * 轮规划的环卫用地(U * )修改为公 (略) 点用地(B4);
②将 * 亚路以东上 * 轮规划的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的部分用地修改为环卫用地(U * )。
7、 (略) 用地修改
修改后, (略) 用地减少了0. * 公顷,主要涉及ZC-N- * -K * 个基本控制单元。
取消 (略) 路以北、 (略) 路以南、 (略) 路西侧的绿化带。
附图:1、修改前后对比图
??????2、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附图1:修改前后对比图
??????附图2:修改后东片区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