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现发现采购设备部分参数存在缺陷,现申请挂更正公告,更正事项如下:更正事项一: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电动心肺复苏机:原参数:11、救护车环境使用要求:★11.1救护车使用电气安全性:II类电源ME设备,无需专用接地线,符合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标准:YY 9706.112-2021(*-12:2014 MOD);(实质性要求)★11.2车载运行性能:通过EN1789《医用车辆和其设备.道路救护车》测试,具有测试报告。(实质性要求)现更正为:11、救护车环境使用要求:★11.1救护车使用电气安全性:II类电源ME设备,无需专用接地线,符合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标准:YY 9706.112-2021;(实质性要求)删除11.2更正事项二:第五章 评标办法: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技术部分原参数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配置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技术参数的得30分。 (2)带“▲”号的为 重要参数,重要参数总数量18条,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得18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3)无符号为一般参数,一般参数总数量(109条)全部满足的得12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一条扣12/109分,扣完为止。 注:1、带“▲”条款和其它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非“▲”条款,需提供产品彩页资料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无对应证明资料会被认定为负偏离。现更正为: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配置中的技术参数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技术参数的得30分。 (2)带“▲”号的为 重要参数,重要参数总数量18条,全部满足无负偏离得18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3)无符号为一般参数,一般参数总数量(111条)全部满足的得12分。有一条不满足的一条扣12/111分,扣完为止。 注:1、带“▲”条款和其它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非“▲”条款,需提供产品彩页资料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无对应证明资料会被认定为负偏离。更正事项三: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09月12日 08时30分 现更正为:2024年09月30日 08时30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2 08:30:00,更正为:2024-09-30 08: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2 08:30:00,更正为:2024-09-30 08:3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