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弋阳县 (略) (略) 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弋阳县方志 (略) 7号)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略) 年产1亿个收纳制品项目 | 2024-6-3 | 弋环评字(2024)10号 |
2 | 弋阳县 (略) 网建设项目-弋阳西枢纽互通连接线 (高清线) | 2024-6-27 | 弋环评字(2024)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