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略) 上虞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18日对我单位科技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6月3日通过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了问题。区科协对审计反馈问题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区科协对问题中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固定资产做了盘点,核查后确认浙江省农村致富技术函 (略) 上虞区分校固定资产3.*元所对应的实物均已到报废年限且均已灭失,并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处置该笔固定资产,会议决定对该笔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置。会后,财务人员根据会议决策,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并登记入账,现已账实相符。
2.针对“会议活动管理不规范”问题,包括提到的“合同签订滞后”、“未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等问题,区科协制定出台了《 (略) 上虞区科学技术协会内部控制制度》(虞科协〔2024〕9号),明确了合同控制相关内容,明确了“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由党组研究决定”、“对于*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要列入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元以上即可视为大额支出,应当提请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货物、服务采购完成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对内部各项管理活动和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略) 上虞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