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建设基本内容
项目名称:江西 (略) 年产10000吨维生素B3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 (略)
建设地点:项 (略) (略) 兴国县经济开发区南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6°16′48.442″,东经115°22′22.112″。
项目概况:项目在江西 (略) 场地内新建生产厂房8800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0吨维生素B3及副产3400吨氯化铵盐生产线1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 (略)
联系人:杨红军
联系电话:*
三、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 (略)
联系人:邱丽丽
联系电话:079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凡对本项目建设有意见和建议的个人或单位可在公告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江西 (略)
?????????????????????????????????2023年3月20日
???????????????????????????????????????????????????????????????环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