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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0903-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提供时令蔬菜、米面油、调味料及肉等日常食
材所需。(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或变更)表》;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
报告;
5、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
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
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网
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30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 (略) ( (略) (略) 73 号青年*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领取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73 号青年*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73 号青年*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略) 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提供时令蔬菜、米面油、调味料及肉等日常食
材所需。(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地点: (略) (略) 与西外环交汇处
合同履行期限:6 个月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 9000 元整;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提交,若采 (略) 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 (略) (略) 支行,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账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
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
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
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 (略) 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
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10:00
时-2024 年 10 月 9 日 16:30 时)
(2)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或
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
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或变更)
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①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②近 6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
企业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略) 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份留存。(并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磋商文件
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
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 (略) 场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孙静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 (略)
地 址: (略) (略) 73 号青年*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殷海建
电 话: 0994-* 转 8002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