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 年11月18日 至 * 年12月22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WR * | 地块位置 | 东莞市东坑镇新门楼村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 ***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 *** | 受让单位 | 东莞市莞睿 (略) | 土地使用条件: | 1、按规字第 *** 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略) 建设,容积率:1.0<R≤3.0;建筑密度:M≤40%,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xD;xA;2、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 * 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并无偿配建相应的停车位(按计容建筑面积每 * 平方米配1个停车位,不足 * 平方米按照 * 平方米计算,可办理独立产权证)。配建的安居房计容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安居房的交付标准为精装房(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交付标准,如无同类型住宅,装修标准应不低于 * 元/平方米),停车位的交付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停车位的交付标准。配建物业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东坑镇人民政府或东坑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东坑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 (略) (略) 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监管)。xD;xA;3、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 (略) 建设。(由东 (略) (略) 监管)xD;xA;4、该地块项目商品住房销售申报均价不得高于 * 元/平方米(毛坯交付标准),由东 (略) (略) (略) 和监管。xD;xA;5、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东莞市东坑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个自然日内)须在东莞市东坑 (略) 开发建设该地块, (略) 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 (略) 权利和义务( (略) 有税费均在东莞市东坑镇缴纳)。(由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监管)xD;xA; | 备注: | 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商服用地出让年限40年 |
二、公示期: * 年12月31日 至 * 年01月10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 (略) 单位地址: (略) 大道 *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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