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环审批〔2024〕18号
项目代码:2310-*-89-01-*
关于扬州瘦西湖 (略)
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横一河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州瘦西湖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扬州瘦西湖 (略) 瘦西湖景区槐泗河片区水系整治项目-横一河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新开长约800m的河道,项目地址位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北 (略) ,南至纵一河连接。河口宽度约18m,设计河底高程11.5m,常水位13.5m。两侧采用生态框式挡墙防护。新建简支梁桥1座,钢筋砼涵闸1座,滚水坝1座,滚水坝下游侧设置10m长钢筋砼消力池与下游河道衔接。配套实施绿化景观工程等。
根据你公司委托江苏 (略) 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并加强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泥浆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 (略) 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冲洗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设备冲洗、洒水降尘。应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培训,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周边水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照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扬污防攻坚办〔2023〕135号)文件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临时堆土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密闭运输等防尘措施,并按要求设置扬尘监测设备。减轻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运输、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施工尽量集中施工。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施工机械,并对各类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工程;项目开挖土方全部用于河岸覆土填高,不产生弃土;建筑垃圾送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沉淀池弃渣送渣土消纳场处置;隔油池废渣及机械更换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后立即由危废运输车辆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全线清杂杂物及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五)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加强人员管理,限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对施工范围外的动植物扰动。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相应的生态补偿和恢复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增补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各类标准控制要求。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现场不进行油料储存,人员按规操作,加强设备检修,落实防火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油料泄露等事故,降低环境风险。
(八)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加强与工程影响范围内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加强现场环境监管。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才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应生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