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煤气发电高效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煤气发电高效提质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冷钢厂区原2×12MW发电车间 |
建设单位 | 冷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冷 (略) 拟投资*万元,于 (略) (略) 冷钢厂区原2×12MW发电车间建设煤气发电高效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40.8m×24m,配置2台12MW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锅炉房14m×11m,配置2台65t/h中温中压煤气锅炉。风机房2间,配1鼓风机1引风机。水泵房30m×12m。辅助工程为水池10m×5m×3m,冷却水塔水池上布一排,发配电6kV接入系统及厂用电,办公楼4层,建筑面积36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环境:隔油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项目施工废水全部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总厂现有生活设施,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大气环境:封闭施工现场,施工区域采取 (略) ,定时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堆场及堆渣土场采取相应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及时清 (略) 路面及车辆泥土,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声环境:优选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禁止夜间施工;优化施工安排。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施工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进行临时堆放,用于基建回填、铺路。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洒水降尘、清扫场地、施工围挡。 2、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冷却后回用。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东南、西北侧设声屏障。 4、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由供应厂商定期更换回收;脱硫除尘灰渣依托总厂灰渣处理中心处理后作为工业盐外售;依托生活垃圾依托总厂生活设施,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废机有为危险废物,依托总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关于本项目的评价总结论 | 冷 (略) 煤气发电高效提质改造项目位于湖 (略) 冷钢厂区原2×12MW发电车间,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11°26′9.*″,N27°41′7.*″,项目符合湖南省、 (略) “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通过全面严格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