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黄铺 (略) 现有两台撬装设备定于2024年12月13 (略) 进行公 (略) 置,现公告如下:
一、 (略) 置明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日期 | 购置日期 | 启用日期 | 存放点 |
1 | 撬装式加油装置 | LQC-IV-30 | 台 | 2 | 2016年12月 | 2017年2月 | 2017年2月 | (略) 范围项目鲍家拌合站 |
二、竞买方式
1.本次竞卖标的物为两台撬装整体竞卖,采取公开报价方式对标的物竞买,竞买者报价时须填报标的物报价(即单价),按照流程报价,最终价高者得。
2.竞价过程中,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至确定最高报价者(每次竞价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
三、竞买报名办理
1.有意竞买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参与竞买) (略) (略) 置小组联系,并进行登记报名。
2.企业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原件及复印件,若受委托的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3.如竞卖当日参加竞买者与报名者信息不一致又无委托书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合同签订
竞买者确定中标后 (略) 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支付#元定金。
五、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18:00止。
六、报名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幺铺镇黄铺大道 (略) 3楼31 (略) 置小组办公室。
七、咨询电话
#(胡先生)、#(#先生)
八、相关费用支付
中标者自行承担设备吊装、运输等相关费用。
九、竞买规则 (略)
特此公告
附件:撬装设 (略) 置竞卖规则
安顺黄铺 (略)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撬装设 (略) 置竞卖规则
一、竞价人条件或资格要求
(一)竞买者须是具有购买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二)企业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代表原件及复印件,若受委托的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凡报名竞买者,皆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参与竞价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竞价规则及流程
(一)竞价方式
1.本次竞卖标的物为两台整体竞卖,采用公开报价方式对标的物竞买,竞买者报价时须填报标的物报价(即单价),按照流程报价及竞价,最终价高者得。
2.此次竞卖事先 (略) 置小组按照 (略) 场价为底价,报价前对底价进行公布。
3.此次竞卖若只有一人报价,则以 (略) 场价(底价)成交。若有两人及以上报价,竞价过程中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至确定最高报价者(每次竞价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
(二)竞价流程
1.2022年12月13日下午3时开标, (略) 置小组人员提前2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竞买者提前十分钟签到,并 (略) 置小组核对参与竞买者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确认竞买者信息相符,竞买者信息。
2.竞卖开始 (略) 置小组 (略) 置方案、竞卖规则及设备物资买卖合同等资料发给竞买者,竞买者认可规则及合同内容等资料内容则可进入竞卖环节,不认可自行选择离开。
3.竞卖开始, (略) 置小组将报价表发给竞买者,竞买者现场填写报价,填写价格期间竞买者不能相互协商,不能窥探别人报价,否则视为违规, (略) 置小组有权将违规人竞买价格作废。
4.竞买者完成报价后交 (略) 置小组, (略) 置小组对各竞买者的报价是否有效进行核对,竞买者报价不低于竞卖底价的为有效报价,反之为无效报价,纪检监察室作现场监督,其余成员现场见证。
5.主持人根据报价公布竞价排名,最终以最高报价人为中标人,主持人宣布中标人。
6.竞买成功者与竞卖方(安顺黄铺 (略) )签订《撬装设备物资买卖合同》。
三、竞买者须知
(一)竞买者须按自己的要求对标的物、交易条件充分了解,参与竞价后视为已充分了解竞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更改交易,须现场签订合同。
(二)参加竞买者必须保证与报名者信息一致,或提供报名者的委托书才能才参加竞卖,如实际竞买者与报名人信息不一致视为报名无效。
(三)竞卖过程中竞买者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互相商量报价及大声喧哗。
(四)竞买成功后标的物搭吊、运输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五)装运转让标的物过程中,竞买者应充分做好安全工作,若因竞买者转移标的物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风险后果,均由竞买者自行承担。
(六)竞买者须具备参与竞买的经济实力,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竞买成功后延期交纳竞买款项,若有,竞卖方有权追究竞买者法律责任。
(七)竞买者竞买成功后原则上当日签订合同,须支付#元定金,3个工作日内支付#方剩余款项,#方确认在完全收到物资转让款后#方方可开始运输竞卖物资,否则#方有权拒绝交付。
(八)标的物移交竞买者后,即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后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