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采出让〔2024〕3号
项目编号 | 普采出让〔2024〕3号 | 出租类别 | 国有产权 |
标的位置 |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 | 标的类型 | 房产 |
出租起始价格 | 17.*元/年 | 标的当前状态 | 公告期中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21日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9日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云 (略) 国有产权电子交易规则》( (略) 建管〔2021〕480号)《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普财资〔2021〕234号)等有关文件,出租方( (略) 农垦局) (略) 政府采购和出 (略) 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公 (略) 农垦局国有资产(办公楼二层闲置房屋、洗车场、空置场地)。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公开发布招租信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略) 络竞价交易活动。
二、出租方(略) 农垦局
三、出租标的简介1. ★本次出租标的含办公楼二层闲置房屋、洗车场、空置场地三个部分,竞租人必须整体承租使用。
2. 可经营范围:办公、停车场、园林绿化、花卉园艺、洗车、车辆装饰美容、家政服务等轻资产、低投入、见效快、易搬迁项目。
3. ★租期及租金交纳: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按年一次性交清。租期内,如承租方提出不再承租,则双方协商终止租赁合同。租期满后,如承租方不再成为承租主体,则新的承租方需对上一轮承租方开展的基础设施投入进行相应补偿,补偿标准由新老承租主体双方进行协商。
4. 其他事项:
①承租方需承担经营管理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
②承租方需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税费、电费、水费、 (略) 络费用。
③承租方需协助出租方开展卫生间修缮改造、屋顶修缮、防水处理等工作。
④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不再租赁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所建设施,清理场地,打扫干净房屋,将资产完整交回出租方。
序号 | 名称 | 分项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标的位置 | 出租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1 | 农垦局国有资产 | 办公楼二层闲置房屋 | 平方米 | 242.32(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 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 | 5年 | 17.*元/年 | 0.1 | 0.*元或0.*元的 整数倍。 |
洗车场 | 平方米 | 172.87 | |||||||
空置场地 | 亩 | 5亩(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良好社会信用,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2.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
五、出租方式本 (略) 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进行。
六、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工作日08:00-11:30,14:30-17:30),展示地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联系人:吴志新 *)。
七、保证金的缴纳(一)保证金须于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缴纳完成。
(二)本次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缴纳方式为线下缴纳。竞租方应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前以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 (略) (略) 出具的正式收据。保证金由竞租方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0067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普洱阳光悦城支行
注:
1.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 (略) (略) (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515室 联系电话:0879-*)换取保证金缴纳正式收据。
2.竞租人如需报名多个标的,则每个标的需要单独缴纳保证金。
八、报名事项(一)出租公告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11:30时至2024年6月19日17:30。(2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11:30至2024年6月19日17:30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9日17:30止。
(四)网络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6月20日00:00至7月3日15:00(自由竞价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
(五)报名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六)获取出租文件:
竞租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进入后切换 (略) ,获取出租文件,出租文件具体包括:
1.招租公告;
2.公开招租须知;
3. 附件;
4. 报名文件格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下载本项目出租文件(详见报名文件格式)获取。
九、价款及支付招租成功后,竞得人须在30天内付清全部价款。资产交付及相关手续由出租方协助办理。交易活动中应缴纳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本次出租使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
2.本次出租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3.出租文件中使用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出 租 人: (略) 农垦局
联 系 人:吴志新
联系电话:0879-*
联系地址: (略) 思茅区振兴大道123号
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何亚南
联系电话:0879-*
联系地址: (略) 思茅区行政中心9栋313室
(略) 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