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5日我局受理了泸县德明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酒香大道1号泸县行政审批局39号窗口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泸县德明石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 (略) 泸县奇峰镇柿子村9组 | 泸县德明石材加工厂 | 自贡 (略) | 2023年6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