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行审批〔2024〕4 号
关于鸿峰石材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佛坪县鸿峰石材厂:
????你单位报来的《鸿峰石材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
鸿峰石材厂(二期)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坪县大河坝镇高桥村。环境影响评价矿区面积为0.060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为1220米至1060米,矿区中心点2000国家大地直角坐标为Y:*,X:*,生产规模为*立方米/年。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石英岩开采矿区、新建开采作业面、新建砂石加工场地;辅助工程为新建排土场、 (略) 加宽硬化,生活办公用房等利旧;公用工程为新建浓缩罐及清水罐等,给水、排水、供电等利旧;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工程及生态恢复措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8%。
经审查,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照《报告表》确定的项目规模、地点、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略) 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下达的环境质量执行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佛环函〔2024〕5号)。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围挡、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等措施,并做好现场管理。砂石加工生产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传送带等设备密闭,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等处理后达标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喷淋洒水措施。严控物料 (略) 扬尘,运输过程采取车辆加盖篷布、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防治措施。
4.加强水污染防治。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项目施工废水、开采废水、砂石加工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均不得外排。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运输车辆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按照规定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防止噪声污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固(危)废综合管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焚烧。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7.其他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定期检修维护设备,做好运行记录。规范各物料、固(危)废物等分类管理措施。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3.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环境信息。
4.《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项目涉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事项的,按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和意见执行。
2024年6月21日
抄送: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佛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