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那拔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2024年田东县那拔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拔政报〔2024〕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推进乡村发展基础条件,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村屯环境风貌,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实施2024年田东县那拔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代码:2024年田东县那拔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403-*-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田东县那拔镇福兴村、六鲁村、坡洪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福星村凡屯:1.新建进 (略) 0.6公里;2.新建排污排水管长约2公里;3.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
(二)六鲁村:平午屯:1.新建排污排水管长约1公里;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廷怀屯:1.新建排污排水管长约0.8公里;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那内屯:1.新建排污排水管长约0.6公里;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
(三)坡洪村那么屯:1.新建进 (略) 0.8公里;2.新建排污排水管长约3.5公里;3.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依法依规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并按规定在广西投资 (略) 、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实施信息。项目开工前填报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于每月底前填报当月累计完成投资情况,直至项目竣工。请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田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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