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肖璇*
意见反馈邮箱:*@*q.com
附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江夏区乌龙泉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乌龙泉街幸福村、新农村和群建村,总面积10.9479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幸福村龙华禅寺以南,南至群建村新屋潘湾以西, (略) ,东至幸福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本方案符合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方案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该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有效解决乌龙泉城镇建设用地分散、村民还建安置等实际问题;同时,该方案可保障配套公益性设施用地的落地,促进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江夏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际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科学合理布局该片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强化用地批前、批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优化用地布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快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乌龙泉街紧邻郑店大健康产业园区,可充分利用大健康产业园的溢出效应和联动效应,作为大健康产业园产业转移承接基地,进而实现乌龙泉由原来传统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产业转型成为重环保、可持续、高效能的新型产业格局;依据《江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乌龙泉未来产业发展以新型建材为主导逐步转型为材料研发、高端制造为主导,该成片方案以工业用地为主,能积极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乌龙泉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引进新型工业企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业,减少人才流失。
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推进,可补充停车场用地,有效提升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公共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园绿地的建设,可减少因工业企业带来的粉尘颗粒污染,增加整体绿化率,提升整体人居环境。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区承诺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 (略) 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其中:工业用地6.5396 公顷,占比59.73%,拟实现工业园综合加工、生产功能; (略) 用地3.3159公顷,占比30.29%, (略) 骨架、交通运输功能;社会停车场用地0.5364公顷,占比4.90%,拟实现交通服务功能;公园绿地0.5037公顷,占比4.60%,拟实现公园绿化功能;防护绿地0.0523公顷,占比0.48%,拟实现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4.4083公顷,其中,现有公益性用地面积为0.0138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4.3945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27%,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关于《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肖璇*
意见反馈邮箱:*@*q.com
附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江夏区乌龙泉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乌龙泉街幸福村、新农村和群建村,总面积10.9479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幸福村龙华禅寺以南,南至群建村新屋潘湾以西, (略) ,东至幸福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本方案符合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方案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该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有效解决乌龙泉城镇建设用地分散、村民还建安置等实际问题;同时,该方案可保障配套公益性设施用地的落地,促进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江夏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际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科学合理布局该片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强化用地批前、批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优化用地布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快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乌龙泉街紧邻郑店大健康产业园区,可充分利用大健康产业园的溢出效应和联动效应,作为大健康产业园产业转移承接基地,进而实现乌龙泉由原来传统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产业转型成为重环保、可持续、高效能的新型产业格局;依据《江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乌龙泉未来产业发展以新型建材为主导逐步转型为材料研发、高端制造为主导,该成片方案以工业用地为主,能积极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乌龙泉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引进新型工业企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业,减少人才流失。
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推进,可补充停车场用地,有效提升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公共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园绿地的建设,可减少因工业企业带来的粉尘颗粒污染,增加整体绿化率,提升整体人居环境。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区承诺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 (略) 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其中:工业用地6.5396 公顷,占比59.73%,拟实现工业园综合加工、生产功能; (略) 用地3.3159公顷,占比30.29%, (略) 骨架、交通运输功能;社会停车场用地0.5364公顷,占比4.90%,拟实现交通服务功能;公园绿地0.5037公顷,占比4.60%,拟实现公园绿化功能;防护绿地0.0523公顷,占比0.48%,拟实现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4.4083公顷,其中,现有公益性用地面积为0.0138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4.3945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27%,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我区组织编制了《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37号楚天大厦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及电话:肖璇*
意见反馈邮箱:*@*q.com
附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江夏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有关规定、《江夏区乌龙泉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4年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乌龙泉街幸福村、新农村和群建村,总面积10.9479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幸福村龙华禅寺以南,南至群建村新屋潘湾以西, (略) ,东至幸福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本方案符合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江夏区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局部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方案注重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外,该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将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有效解决乌龙泉城镇建设用地分散、村民还建安置等实际问题;同时,该方案可保障配套公益性设施用地的落地,促进国土空间规划有效实施。
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江夏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际需求、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等,科学合理布局该片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略) 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元/亩”的要求,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强化用地批前、批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优化用地布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快推进产业提档升级。乌龙泉街紧邻郑店大健康产业园区,可充分利用大健康产业园的溢出效应和联动效应,作为大健康产业园产业转移承接基地,进而实现乌龙泉由原来传统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产业转型成为重环保、可持续、高效能的新型产业格局;依据《江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乌龙泉未来产业发展以新型建材为主导逐步转型为材料研发、高端制造为主导,该成片方案以工业用地为主,能积极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助力乌龙泉工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可引进新型工业企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吸纳当地劳动力就地就业,减少人才流失。
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推进,可补充停车场用地,有效提升乌龙泉街将军山工业园公共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公园绿地的建设,可减少因工业企业带来的粉尘颗粒污染,增加整体绿化率,提升整体人居环境。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 (略) 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区承诺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帐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 (略) 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等。其中:工业用地6.5396 公顷,占比59.73%,拟实现工业园综合加工、生产功能; (略) 用地3.3159公顷,占比30.29%, (略) 骨架、交通运输功能;社会停车场用地0.5364公顷,占比4.90%,拟实现交通服务功能;公园绿地0.5037公顷,占比4.60%,拟实现公园绿化功能;防护绿地0.0523公顷,占比0.48%,拟实现卫生、隔离、安全、生态防护功能。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4.4083公顷,其中,现有公益性用地面积为0.0138公顷,规划公益性用地面积4.3945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40.27%,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