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于2023年5 (略) 审计局出具的《 (略) 公安大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儋审报﹝2023﹞3号)文件, (略) 公安大楼建设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监理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等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按照《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儋委办发〔2019〕92号)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核减多计工程造价1,966,530.37元。承包单位竣工结算送审金额为116,157,668.29元, (略) 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审核结果为102,886,212.96元,核减13,271,455.33元。我局按相关要求 (略) 审计局进行决算审计,审定金额为100,919,682.59元,核减工程造价1,966,530.37元,承包单位已确认公安大楼建设项目核减后的工程造价。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关于“监理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将该项目监理单位《海南航达 (略) 》纳入 (略) “黑名单”。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今后我局的工程项目 (略) 参与投标。二是专题组织学,熟练掌握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警务保障处全体人员于2023年5月28日专题学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重点学。我局今后在工程项目招标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按 (略) ,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第(三)、(四)、(五)项问题整改情况,即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数据不实,导致桩基部分实际投资额较原设计投资额增加293.93万元”、“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和“设计变更未按规定报备”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专题组织学。为杜绝今后在项目建设过程出现上述问题,警务保障处负责人王少坚同志,根据局分管领导的指示,组织处全体工作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专题学习了《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特别是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第三条项目单位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负责……”等重要条款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我局今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我局内控制度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管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项目建设廉洁、规范、高效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
我局(单位)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略) 公安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