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
项目代码 | 2201-*-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太和县肖口镇绿色新能源产 (略) (略) 交叉口 (安徽 (略) 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N:115度25分47.1秒,E:33度11分34.8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其他”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106.5 |
环保投资占比(%) | 1.065 | 施工工期 | 6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用地540m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根据表格注释,有毒有害物质临界量“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B、附录C”。 项目为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HW31 900-052-31)仓储、周转项目,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可知,本项目所涉及风险物质为铅、硫酸。 废铅蓄电池主要由正负极板、隔板、电解液、电池壳(盖)、排气栓及其他零部件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铅及其化合物》GBZ/T300.15-2017,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主要为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铅尘、铅烟和四*基铅),该标准适用于铅及其化合物(包括铅尘、铅烟和四*基铅)浓度的测定。由此可知,本项目贮存的危险物质中固态铅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附录B表B.1中“第七部分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风险物质。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单日最大可贮存204吨废铅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内电解液的含量为15%~25%(本项目以23%计),由此可知厂区内电解液最大暂存量约为46.92t。 根据《安徽 (略) 年产*吨再生精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物料平衡可知,电解液中含铅量为0.06%。由此可知,本项目电解液中风险物质铅最大暂存量约为0.028t、硫酸最大暂存量约为46.892t。 其中铅临界量“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表B.2 其他危险物质临界量推荐值 类别3,为50t”,0.028t(储存量)〈50t(临界量)。 其中硫酸临界量“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表B.1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为10t”,46.892t(储存量)>10t(临界量),因此本项目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题。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扩区规划面积初步意见的函》 园区规划文号:发改地区(2019)100号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1)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2)审查意见名称:《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3)审查文号:太环行审[2019]68号; (4)审查组织机关: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符合性 根据《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基地规划范围:西至县界,东至陈庙行政村的高皇庙,新王行政村的教门庄、任庄、邓庄,南至李庄大尹新村北 (略) ,北至陈庙行政村王窑、柳河涯,面积总计10km2(其中近期规划用地面积4.2km2)。基地主导产业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铅蓄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产业、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智能制造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新能源基地。 本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安徽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建设“太和县 (略) 年回收*吨废铅蓄电池项目”,用地属于园区近期规划的第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主导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中规划的用地和主导产业要求。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用地布局规划图详见附图2,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近期建设规划图详见附图3。 2、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2019年8月14日,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以太环行审[2019]68号文《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对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规划环评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及审查意见详见下表1-1。 表1-1 规划环评及审查相符性分析 序号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园区产业宜以再生铅冶炼为主导,重点发展下游相关产业,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园建设。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入园要求。相符2入园项目需满足行业准入条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建设完善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系统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相关要求;拟建项目仅对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无生产内容,项目建设满足规划环评要求相符3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拟建项目租赁安徽 (略) 内部分建筑进行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租赁区域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引入1套处理效率为95%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本项目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相符4所有涉重金属项目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水平现阶段要按国内先进水平要求,并逐步提高拟建项目仅为废铅酸蓄电池仓储项目,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后续加工,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资源型的项目。相符5入园再生铅冶炼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范,建设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各级环 (略) ,实行重金属排放日监测制度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相符6示范园区应大力节约水资源,生活用水采用集中供水方式,工业用水不得开采地下水资源拟建项目生产、生活及消防供水系统均由园区自 (略) (略) 直接供给,厂内用水依托DN1 (略) (略) 直接引入相符7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企业;厂区洗涤废水和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工业废水不得向外环境排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安徽 (略) 清洗。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园区绿化。相符8对管道、储罐等应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造成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地下水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渗”的要求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区域提出了严格的防渗措施。相符9完善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再生铅企业全面机械拆解拟建项目租赁安徽 (略) 内部分建筑进行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加工。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安徽 (略) 清洗。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园区绿化。相符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周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同时,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禁止类项目,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且项目已于2022年1月29日经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1-*-04-01-*),详见附件2。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 (1)环境相容性分析 (略) 电池拆解车间内部分区域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仓储和转运。安徽 (略) 为废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加工企业。厂区的电池拆解车间总建筑面积为*平米(84m×171m),电池拆解车间分隔为两个区域,分别为两条拆解线所在的拆解区和废电池的储存区。其中储存区总建筑面积约1819平方米,共有3个废电池贮坑,本次租用其中一个贮坑,对其进行改造,满足本项目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及转运使用。项目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过程可能会产生酸性气体,喷淋废水等,所有污染物均包含在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中, (略) 的污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消纳,处理规模和工艺均满足依托条件; (略) 电池拆解车间电池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因此,拟建项目入驻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合理, (略) 场地,与周边环境相容。 本项目设置了50米环境防护距离,天畅公司设置了1000米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的环境防 (略) 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天畅公司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居民区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图(2017-2030)详见附图2,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近期建设规划图(2017-2030)详见附图3,周边环境概况图详见附图4。 综上,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2)环境容量可行性分析 (略) 电池拆解车间内部分区域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仓储和转运。对所收集的废旧蓄电池进场后进行卸车、登记、分类暂存,不同废电池分区存放。项目对废铅蓄电池贮存区进行分区,将用于储存第I类废铅蓄电池(第I类废铅蓄电池——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及第II类废铅蓄电池(第II类废铅蓄电池——指开口式废铅蓄电池和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电池),完整的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暂存,破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后进入第II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暂存。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 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安徽 (略) 清洗。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园区绿化。 贮存期间泄露的少量废酸液经仓库内设置的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托盘、废周转箱(桶)、废塑料薄膜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劳保用品置于密闭防渗防腐PE箱中,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内,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本项目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可知,项目所在区的声环境、地表水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对回收的废铅蓄电池仅进行仓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深加工,污染物产生量极少,且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性影响,能够被环境所接受。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3、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7日下发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1)生态红线 拟建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区内,用地属于园区近期规划的第二类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满足《 (略) 生态红线》的要求,拟建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5。本 (略) “三线一单”图集- (略) 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6。 ①大气环境分区管控: (略) 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7),项目位于大气一般管控区。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本项目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进行分区存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 ②水环境分区管控: (略) 水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8),项目位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厂内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园区绿化。 ③土壤环境分区管控: (略) 土壤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9),项目位于土壤环境一般防控区中。本项目自产危废为更换的喷淋废水、职工洗衣洗浴废水和废劳保用品。喷淋废水、职工洗衣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劳保用品置于密闭防渗防腐PE箱中,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内,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④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 (略) 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图(附图10),项目位于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建成后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相关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⑤水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 (略) 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图(附图11),项目位于水资源利用一般管控区。本项目项目生 (略) 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的上线。项目用水量为962.94t/a。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见下表1-2。 表1-2 各要素环境功能类别表 环境要素功能质量标准大气环境项目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颍河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倒流沟V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声环境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地下水Ⅲ类《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根据《20 (略) 环境质量概要》,20 (略) 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3-19ug/m3之间,均值为7ug/m3;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6-67ug/m3之间,均值为24ug/m3;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5-492ug/m3之间,均值为79ug/m3;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5-223ug/m3之间,均值为45ug/m3;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0.3-1.3mg/m3之间,均值为0.6mg/m3;臭氧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13-246ug/m3之间,日最大8小时均值为97ug/m3;除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超过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浓度值均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略) 大气环境质量达标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略) 大气环境质量会逐渐好转。根据引用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大气环境现状质量各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硫酸雾等均未出现超标现象。 颍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倒流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 区域地下水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93)中Ⅲ类水质标准。 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项目区及周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第二类用地相关标准。 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全部用于园区内的绿化。 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产生的硫酸雾。本项目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进行分区存放,分为第I类废铅蓄电池(第I类废铅蓄电池——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及第II类废铅蓄电池(第II类废铅蓄电池——指开口式废铅蓄电池和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电池)存放区。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喷淋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少量废酸液经废酸液收集池收集后,通过车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对可能存在的土壤和地下水途径实行重点布防。 根据项目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项目区域地下水、土壤、声环境质量均具有一定容量。经预测,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均在环境承载力范围内,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总体来说,项目选址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拟建项目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内,用地属于园区近期规划的第二类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相关要求。项目用地不会达到土地资源利用的上线。 拟建项目生活用水使用量较小。项目生 (略) 政供水,不使用地下水,不会达到水资源利用的上线。因此,拟建项目资源利用均在承受范围内。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I、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清单。 表1-4项目实施与《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生态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分析结果污染物排放管控COD排放量≤1.0kg/万元SO2排放量≤1.0kg/万元;废水排放量指标:≤7吨/万元;//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能耗指标:≤0.5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9吨/万元;//产业准入要求优先鼓励项目:市工业园区优先发展绿色食品、纺织服装、休闲渔具、机械电子、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加工、新材料等主导产业;西城园区优先发展再生铜、铝、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田营园区优先发展再生铅产业;光武园区优先发展再生塑料初加工及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鼓励发展其它规模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少、排污小的企业。包括清洁生产型企业、高新技术型企业和节水节能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周转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符合入园要求。符合限制发展项目:能源资源消耗相对较大或排污量较大但经济效益相对较好的项目。限制引进排放毒性大的特征大气污染物项目或高 VOCs 污染类的项目。基于维护颍河地表水环境质量,限制引进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发展项目:①国家和安徽省有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其中属于国家、安徽省的有关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禁止进入。②规模效益差、能源资源消耗大、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③国际上已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④不符合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目标的项目II、规划环评 根据《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7-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确定基地主导产业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铅蓄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产业、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智能制造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的新能源基地。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属于园区主导产业的上游配套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主导产业定位。园区负面清单见表1-3。 表1-3 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分类序号具体内容行业1园区主导产业为以有色金属为主导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绿色环保产业、铅蓄电池及新能源电池产业、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智能制造产业,不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行业禁止入园产业政策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类项目资源利用3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Ⅱ级及以上水平污染 控制4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于75%的项目5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6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同期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本项目租赁园区企业安徽 (略) 厂区内部分建筑建设“太和县 (略) 年回收*吨废铅蓄电池项目”,属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类别中“其他”,不在园区负面清单里,属于允许入园行业,符合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总体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条件要求。 4、项目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2021-2022年秋冬季大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式》等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 表1-4 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 文件名序号《2021-2022年秋冬季大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式》本项目情况相符性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开展锅炉及炉窑综合整治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不建设锅炉或炉窑,也无煤炭使用。符合2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10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 (略) 、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地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培育树立一批VOCs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符合3强化扬尘管控,鼓励各地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城市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略) 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 (略) (略) 、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 (略) 段冲洗保洁力度。 (略) 公共区域、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以及废旧厂区、物流园、大型停车场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等措施及时整治扬尘。 (略) (略) 排查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废弃的及时回收。2021年底前,沿海及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 (略) 电池拆解车间内部分区域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仓储和转运。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局部、短期、可恢复性的,采取各项措施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消失符合(2)与《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相符性分析 表1-5《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相符性 序号条款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1优化产业结构及布局对标节能减排要求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提高新建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加大落后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高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化、焦化、铝冶炼等新、扩建项目严格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石化、煤化工等项目不再新建。本项目属于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周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相符2加快推动VOCs精细化治理实施VOCs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等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进家具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和记录媒介、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实施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工程,编制执行“一企一策”,推进治污设施改造升级。继续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9月底前,各地集中开展一次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年内完成至少一轮走航监测、红外热成像等智能监测。提升涉VOCs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水平项目不使用含VOCs原料,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相符从表中可知,本项目符合《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相关规定。 (3)与《长三角地区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6本项目与《长三角地区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1)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 (略) 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将完成整改的企业及时移出“散乱污”清单,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建档立册,及时纳入管理台账。进 (略) 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坚决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坚决遏制反弹现象。创新监管方式, (略) 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监管工作。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22)有序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各地要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增强服务意识,协调组织相关资源,帮助钢铁企业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环保 (略) 线,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尤其是清洁运输等提供有利条件。各地要指导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工作。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33)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各地按照已出台的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压减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既定任务目标,建立项目台账。加大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持续推进沿江、沿湖、沿湾等环境敏感区内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或搬迁, (略) 建成区重污染企业依法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2020年底前,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内且在化工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依法退出或搬迁;对确实不能搬迁的企业,逐一进行安全和环境风险评估,采用“一企一策”抓紧改造提升;对化工园区内的企业逐企评估并提出处置意见,2020年底前,与所在园区无产业链关联、安全和环保隐患大的企业依法关闭退出。浙江省完成100个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安徽省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危险废物治理行业,不属于钢铁行业,且不属于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内符合44)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项任务措施。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做到“夏病冬治”。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培育树立一批VOCs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带动效应;组织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废气排 (略) 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炬排放情况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排查,建立管理清单。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符合从表中可知,本项目符合《长三角地区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4)与相关规范相符性分析 拟建项目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6]82号)、《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01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通知”等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详见表1-7。 表1-7项目选址与相关规范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相关规范及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 年修改单4.1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拟建项目为专用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设施,租用已建成标准厂房进行改造建设符合4.2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项目仅对收集的废铅蓄电池进行贮存,不涉及预处理、加工等深度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在常温常压下不燃不爆,可以分类直接堆存符合4.3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废铅酸蓄电池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可以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符合4.4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本项目完整的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专区暂存,破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后进入专区暂存符合4.5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本项目仅暂存废铅酸蓄电池,无其它危险废物,不存在不相容的情况符合4.6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本项目完整的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专区暂存,破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后进入专区暂存符合4.7装载液体、半固体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以上的空间废铅酸蓄电池为固体废物,不属于液体、半固体符合4. (略) 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d,于5℃以下冷藏,不得超过7d废铅酸蓄电 (略) 产生的临床废物符合4.9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运营要求经营单位在贮存区内废铅蓄电池上显著位置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标签符合4.10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按要求编制环评报告表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符合6.1.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按全国地震区带划分,本区系少震、弱震区,地震烈度为7度,远场地震波及影响为其主要震害特征。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要求,建构筑物设计应按七度烈度设防。符合6.1.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据《淮河流域环境地质调查》(安徽 (略) ,2003)和《淮河流域地下水污染调查》,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内地下水不存在有害元素富集的情况,亦未见有地下水引起的地方病等问题;园区内地下水含量丰富,区内农业灌溉除河漫滩处直接取谷河水,河间平地上农业灌溉和居民生活用水多取自浅层孔隙潜水开采深度多小于20m;太和县浅层地下水埋深在3m左右,本项目设施底部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满足要求。符合6.1.3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1150m的王窑村,项目周边50m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符合6.1.4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泥、潮汐等影响的地区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不在溶洞区,也不在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泥、潮汐等影响的地区符合6.1.5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 (略) 防护区域以外本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周边也无高 (略) 符合6.1.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及规划的工业用地上。项目所在区域全年主导风向为SE,不在居民区上风向。安徽 (略) 环境防护距离为1000m,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定为50m。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目标为东北1150m的王窑村,能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符合6.2.1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本项目地面与裙脚采用HPED膜防渗,表层涂覆环氧树脂防腐符合6.2.2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存放区仓库内地坪四周设导流沟。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储存及转运区内已建成1个有效容积为18m3的废酸液收集池,主要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电池液。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采用石灰中和 (略) 拆解系统补充水和车间保洁水,不外排。符合6.2.3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调入和观察窗口贮存区内采用安全灯照明,要求设置观察窗口符合6.2.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面无裂隙项目整个厂区内要求用环氧树脂涂覆,要求地面无裂隙符合6.2.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1/5。本项目设置导流沟与废酸液收集池。本项目废铅蓄电池暂存区及装卸区已建成导流沟、1个有效容积为18m3的废酸液收集池。符合6.2.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本项目不存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第I类废铅蓄电池和第II类废铅酸蓄电池单独隔间,产生少量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符合6.3.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 (略) 电池拆解车间内部分区域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仓储和转运。土地已硬化,天畅公司在建造时已对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2cm/s;满足“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要求符合6.3.2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应根据地面承载能力确定本项目租赁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东侧3号电池贮坑作为本项目的储存区。该储坑在设计之初已规定危险废物堆放高度不超过3.5m,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中隔离贮存方式要求:平均单位面积的贮存量为1.5~2.0(t/m2),本次按照最大值计算。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总面积为228平方米,经折算,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最大贮存量为456t。根据原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规定:“贮存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废铅蓄电池单日最大贮存量应与贮存场所面积相适应,贮存面积每增加2平方米,其单日最大贮存量增加不超过1吨,单日贮存量最多不得超过300吨,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因此本项目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单日最大可贮存204吨废铅蓄电池。符合6.3.7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25a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租赁厂区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雨水导排入周边雨水系统,本项目厂房基础抬高,能够保证防止25a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物堆里符合6.3.9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危险废物堆防风、防雨、防晒符合6.3.10产生量大的危险废物可以散装方式堆放贮存在按上述要求设计的废物堆里。本项目 (略) 的污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消纳,处理规模和工艺均满足依托条件,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废托盘、废周转箱(桶)、废塑料薄膜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劳保用品置于密闭防渗防腐PE箱中,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内,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符合6.3.11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项目危险废物为废铅酸蓄电池,不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符合7.1从事危险废物贮存的单位,必须得到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该危险废物样品物理和化学性质的分析报告,认定可以贮存后,方可接收目前本项目处于开展环评编制阶段,待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后,接收危险废物将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的分析报告,确定符合本项目处理范围后,方能接收符合7.2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检验,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本项目设台账记录,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符合7.3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4.9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有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项目运营期不得接收未粘贴符合4.9规定的标签或标签没有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符合7.5每个堆间应有搬运通道拟建项目对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并设置安全搬运通道以及紧急避让通道符合7.7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必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项目运营期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必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符合7.8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应成立专门的环保、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将定期对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将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符合7.9泄漏液、清洗液、浸出液必须符合GB8978的要求方可排放,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GB*和GB*的要求。正常工况下,在仓储过程中地面不冲洗,采用干式清扫,容器、车辆则统一委托安徽 (略) 清洗。 (略) 现有 (略) 及污水处理站。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及职工洗衣洗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容器及车辆的清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员 (略)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要求后回用于园区绿化。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符合8.1.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都必须按GB*.2的 (略) 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符合8.1.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本项目区周围设置实体围墙符合8.1.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项目建设时必须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符合8.1.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区内导流沟、废酸液收集池内收集的泄漏物按危险废物处理符合8.2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针对本项目以及全厂所排污染物情况,结合安徽 (略) 现行的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制定了详细污染源监测计划符合9.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在关闭贮存设施前应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项目关闭时应按要求提交关闭计划书,经获批后方可关闭符合9.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项目废铅酸蓄电池仓储过程可能会产生酸性气体,喷淋废水等,所有污染物均包含在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产生的污染物种类中, (略) 的污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消纳,处理规模和工艺均满足依托条件; (略) 电池拆解车间电池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贮存期间泄露的少量废酸液经仓库内设置的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托盘、废周转箱(桶)、废塑料薄膜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劳保用品置于密闭防渗防腐PE箱中,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内,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9.3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项目关闭时若存在无法消除污染的设备、土壤或墙体等按危险废物处理,并运至正在营运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场或其它贮存设施中符合9.4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关闭时的须等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表明已不存在污染时,方可摘下警示标志,撤离留守人员符合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应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部自行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活动应遵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确保该过程的安全、可靠。太和县 (略) 拟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后,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时,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危险废物转移过程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太和县 (略) 拟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太和县 (略) 拟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事故警戒线,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环发[2006]50号)要求进行报告。(2)若造成事故的危险废物具有剧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或高传染性,应立即疏散人群,并请求环境保护、消防、医疗、公安等相关部门支援。(3)对事故现场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环境介质应进行相应的清理和修复。(4)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物均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5)进入现场清理和包装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穿着防护服,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项目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太和县 (略) 拟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如下措施:(1)设立事故警戒线,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环发[2006]50号)要求进行报告。(2)若造成事故的危险废物具有剧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或高传染性,应立即疏散人群,并请求环境保护、消防、医疗、公安等相关部门支援。(3)对事故现场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环境介质应进行相应的清理和修复。(4)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物均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后由安徽 (略) 处理;贮存期间泄露的少量废酸液经仓库内设置的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托盘、废周转箱(桶)、废塑料薄膜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劳保用品置于密闭防渗防腐PE箱中,暂存于自产危废库内,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略) 应急事故池。(5)进入现场清理和包装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穿着防护服,并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危险废物特性应根据其产生源特性及GB5085.1-7、HJ/T298进行鉴别。项目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收运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符合危险废物的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太和县 (略) 拟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应急防护等。符合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镜、防护服、防毒面具或口罩等。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符合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感染、防泄露、防飞扬、防雨或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项目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1)包装材质要与危险废物相容,可根据废物特性选择钢、铝、塑料等材质。(2)性质类似的废物可收集到同一容器中,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应混合包装。(3)危险废物包装应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4)包装好的危险废物应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应填写完整翔实。(5)盛装过危险废物的包装袋或包装容器破损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6)危险废物还应根据GB*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项目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确定包装形式,具体包装符合如下要求:(1)本项目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容器为PE箱,与电池内的危险成分硫酸、铅相容,满足要求。(2)本项目仅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收集,不存在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3)废铅酸蓄电池进厂后,人工分拣,第I类废铅蓄电池不私自损坏,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妥善包装后放置在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PE桶中,密闭存放;能有效隔断危险废物迁移扩散途径,并达到防渗、防漏要求。(4)包装好的废铅蓄电池设置相应的标签,标签信息填写完整详实。(5)本项目将盛装过危险废物的PE箱破损后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后续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6)本项目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将根据GB*的有关要求进行运输包装本项目在收集点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放置于耐酸、耐腐蚀的PE箱中,外面粘贴符合GB*中附录A所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委托有资质运输单位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设置防淋挡护,存放电池的耐酸、耐腐蚀的PE箱放于耐酸槽体上,一旦存放电池容器出现泄漏,电解液不会泄漏流出车外污染沿途环境。由各收集点收集的废旧电池,入厂后废旧电池先采用塑料薄膜缠绕包装后放入电池托板上,破损电池则放入防腐箱中。符合危险废物的收集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1)应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要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2)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3)收集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急装备。(4)危险废物收集应参照本标准附录A填写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档案妥善保存。(5)收集结束后应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6)收集过危险废物的容器、设备、设施、场所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应消除污染,确保其使用安全。项目根据收集设备、转运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同时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作业区域内设置危险废物收集专用通道和人员避险通道;收集时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和包装物,以及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及应急装备;危险废物收集参照本标准附录A填写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档案妥善保存;收集结束后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符合收集不具备运输包装条件的危险废物时,且危险特性不会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重大危害,可在临时包装后进行暂时贮存,但正式运输前应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包装。本项目收集的危险废物均是产生单位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好的废铅酸蓄电池,不收集不具备运输包装条件的废铅酸蓄电池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GB*、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项目满足GB*、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备和消防设施。本项目厂内按要求配有通讯设备、照明设备和消防设施。符合贮存危险废物时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宜设置挡墙间隔,并应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本项目主要收集废铅酸蓄电池,按类别采用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分区贮存,按要求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符合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废物应配置有机气体报警、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项目区内设置有机气体报警、火灾报警装置和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符合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GB*、《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要求。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还应充分考虑防盗要求,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项目采用双钥匙封闭式管理,且有专人24小时看管。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内容应参照本标准附录C执行。太和县 (略) 拟建立危险废物贮存的台帐制度,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内容应参照本标准附录C执行。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按照GB*附录A设置标志。项目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按照GB*附录A设置标志。符合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太和县 (略) 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委托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运输符合3《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6]82号)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贮存、使用、维修、利用、再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废料、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和过期产品的污染防治。本项目收集的废电池主要为报废产品、过期产品或不合格产品。贮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进行污染防治。符合逐步建立废铅蓄电池、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等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信息化监管体系,鼓励采用信息化技术建设废电池的全过程监管体系。评价要求项目配置监控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的的连续画面或与生态环境部门监 (略) 符合废电池收集企业应设立具有显著标识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设施。废电池收集企业具备有显著标识的分类暂存箱。符合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贮存。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防止电解液泄漏。废铅蓄电池的贮存应避免遭受雨淋水浸。废锂离子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不同废电池分区存放,完整的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暂存,破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后进入第II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暂存。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装卸和存放区域四周已设置导流沟、已建成1个有效容积为18m3的废酸液收集池,主要用于收集事故状态下泄露的电池液。废电池均贮存于室内,不露天堆放,贮存场所定期清理、清运。设置导流沟和废酸液收集池,收集泄露的电解液,同时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后符合4《电池废料贮运规范》(GB/T*-2011)废铅酸蓄电池应存放在耐酸的塑料托盘上。要求企业必须采用耐酸的托盘进行废铅酸蓄电池的存放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后符合贮存点必须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漏液体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地面防渗、隔离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设置导流沟,事故状态将泄漏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及转运区内已建成1个废酸液收集池,收集的废酸液通过车间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不外排符合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应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为凹陷设计,低于车间地面,缓坡入坑,整个贮坑地面及周边侧墙均采用防渗防腐设计。符合基础防渗层为粘土层的,其厚度应在1米以上,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7厘米/秒;基础防渗层也可用厚度在2毫米以上的高密度聚*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厘米/秒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装卸区及暂存区位于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东侧3号电池贮坑内。土地已硬化,天畅公司在建造时已对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0-12cm/s;满足“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要求符合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及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项目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的硫酸雾,产 (略) 电池拆解车间贮坑区域的环境集烟系统和后端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外排的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值要求。符合用于存放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地方,还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地面无裂隙本项目第II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导流沟、废酸液收集池、事故池地面无裂隙,上述区域均已设置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后符合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堆放区必须有隔离间隔断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分区存放,并设置隔离间隔断符合衬层上需建有渗滤液收集清除系统、径流疏导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导流沟,事故状态将泄漏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为凹陷设计,低于车间地面,缓坡入坑,整个贮坑地面及周边侧墙均采用防渗防腐设计。废电池进厂装卸区位于厂房内,无受污染初期雨水产生符合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等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做好废电池暂存仓库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急措施以及关闭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后符合6《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项目建成运营期严格按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符合废铅酸蓄电池运输前,产生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合理包装,防止运输过程出现泄漏,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本项目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在运输前采用塑料薄膜进行人工包装,且破损电池中泄漏的电解液 (略) 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废铅酸蓄电池中的电解液符合废铅酸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泄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废铅蓄电池运输至厂区后,过磅,车辆进入室内装卸区,用叉车卸货,同时人工进行分类、称重、登记、包装。完整的铅酸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带盖的防渗防漏桶,破损的废电池置于密封容器中(容器为防渗PE材料材质),连同容器运至破损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区内。卸货后车辆换装空的托盘和密闭容器有序离厂。本项目设置耐酸、耐腐蚀的托板若干个,设置耐酸、耐腐蚀的PE桶(箱)60个,废液收集桶3只,可以满足项目运营期间所需(经折算,本项目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单日最大储存量约为12.24吨,本项目设置的PE箱单个容积约为250kg,60个PE箱最大储存量约为15吨。因此,本项目设置的PE箱可以满足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后符合废铅蓄电池运输企业应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具有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运输废铅蓄电池应采用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公路运输车辆应按GB*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铁路 (略) 运输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190的规定悬挂相应标志。满足国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条件的废铅蓄电池,豁免运输企业资质、专业车辆和从业人员 (略) 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本项目收集的废酸蓄电池委 (略) 运输至本厂区进行贮存。该运输单位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具有应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应当统一涂装标注所属单位名称、服务电话。符合废铅蓄电池运输企业应制定详细的运 (略) 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本项目运行后,运输企业将制定详细的运 (略) 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配备事故应急及个人防护设备。具有应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符合废铅蓄电池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包装措施,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应放置于耐腐蚀的容器内,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应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内,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操作人员应接受危 (略) 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安全应急培训,装卸废铅蓄电池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容器、车辆损坏或含铅酸液泄漏 (略) 点暂存时间应不超过90天,重量应不超过3吨;集中转运点贮存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贮存规模应小于贮存场所的设计容量。本项目为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废铅蓄电池最长不超过1年,单日最大可贮存204吨废铅蓄电池。符合贮存面积不少于30m2,有硬化地面和必要的防渗措施本项目租赁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东侧3号电池贮坑作为本项目的储存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合计为228m2,设2个分区,分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208m2)和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20m2)。地面已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泄漏液外渗污染地下水;渗透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符合应设有截流槽、导流沟、临时应急池和废液收集系统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已设置导流沟,事故状态将泄漏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符合应配备通讯设备、计量设备、照明设施、视频监控设 (略) 地磅,但设立独立台账,做好废铅蓄电池进厂运输车辆车牌号、来源、重量、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记录。本项目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视频监控设施符合应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专门人员进入本项目运行后将按照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收集废铅蓄电池的专门人员进入符合应配备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容器,用于单独分区存放开口式废铅蓄电池和破损的密闭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本项目主要收集废铅酸蓄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固废,且均属同一组别,根据《电池废料贮运规范》要求,本项目应采用隔离贮存的方式进行储存,项目设2个贮存区,分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第II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符合禁止将废铅蓄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铅蓄电池遭受雨淋水浸。本项目废铅蓄电池贮存于室内,不会遭受雨淋水浸,贮存场所定期清理、清运。符合贮存点应有耐酸地面隔离层,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废酸电解液。本项目储存区地面及侧墙均设置耐酸隔离层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泄漏液外渗污染地下水;渗透系数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且设置导流沟,事故状态将泄漏液经导流沟收集进入废酸液收集池。符合应有足够的废水收集系统,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电解液的处理站。本项目贮存区产生的少量废酸液经导流沟流入废酸液收集池内, (略) 污水处理站 (略) 生产。符合应具有空气收集、排气系统,用以过滤空气中的含铅灰尘和更新空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由1套环境集烟系统收集后经1台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集中通过1根20m高、内径1.9m的排放气筒(DA001)排放。符合作为危险品贮存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人员进入贮存设施。设立警示标志,只允许专门工作人员进入仓库,且要求统一穿戴防护服符合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和运输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项目建成运营期严格按要求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耐酸工作服、专用眼镜、耐酸手套等符合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运输企业、再生铅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本项目为废铅蓄电池收集、暂存企业,将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符合环境应急预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a)废铅蓄电池收集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的环境应急预案。b)废铅蓄电池贮存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的环境应急预案。c)废铅蓄电池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的环境应急预案。d)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事故时的环境应急预案。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要求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符合7《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规范集中转运中心建设应当设置在各类园区,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有关贮存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租赁安徽 (略) 内部分建筑进行废铅酸蓄电池仓储,本项目范围内不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任何形式的拆解或加工。符合贮存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废铅蓄电池单日最大贮存量应与贮存场所面积相适应,贮存面积每增加2平方米,其单日最大贮存量增加不超过1吨,单日贮存量最多不得超过300吨,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本项目租赁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东侧3号电池贮坑作为本项目的储存区,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合计为228m2,设2个分区,分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208m2)和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20m2),本项目转运周期一般为1天转运3-4次,单日最大贮存量为204吨(不超过300吨),贮存时间不超过60天符合配置视频监控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画面或与生态环境部门监 (略) 评价要求项目配置监控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的的连续画面或与生态环境部门监 (略) 符合 (略) 点建设具有专门贮存场所或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略) 点应防雨,地面应进行水泥硬化和防腐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渗防腐措施,配备适量石灰或片碱,适量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密闭容器及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质,防止酸液泄露污染环境;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略) 点废铅蓄电池的最大存储量一般不超过3吨,暂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评价对太和县 (略) (略) 点提出规范设置要求,要求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或存放区域、 (略) 点防雨、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等;本 (略) 点应做到防雨、防腐、防渗,暂存区内配备适量石灰或片碱,备用不易破碎变形的专用密闭容器及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质;各收集点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废电池最大暂存量不超标3吨,暂存时间不得超过60日符合只能设立一个出入口,悬挂对应的试点单位、集中转运中心标识牌,设置视频监控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画面评价对太和县 (略) (略) 点提出只能设立一个出入口,悬挂对应的试点单位、集中转运中心标识牌,设置视频监控并保留不少于3个月的连续画面 (略) 点应有专人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收集包装设备,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建立申报登记、转移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制度,有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收集点设置专人管理,规范标识张贴,建立台账管理制度,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池符合设置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专门贮存区域,应防雨、地面应进行水泥硬化和防腐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防渗、防腐措施,配备适量生石灰或片碱,适量的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密闭容器作为应急物质,防止酸液泄露污染环境,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标识、标签信息。在此条件的最大存储量不得超过2吨,最长存贮期限不得超过30日评价对太和县 (略) (略) 点提出规范设置要求,要求设置不少于3平方米的专门存放区域、 (略) 点防雨、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和防渗防腐等; (略) 点做到防雨、防腐、防渗,暂存区内配备适量石灰或片碱,备用不易破碎变形的专用密闭容器及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质;各收集点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废电池最大暂存量不超标3吨,暂存时间不得超过60日; (略) 点显著位置张贴标识、标签等信息。符合收集、转移及运输要求根据环境风险大小将废铅蓄电池分为两类:未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以下简称第I类废铅蓄电池);开口式废铅蓄电池和破损的密封式免维护废铅蓄电池(以下简称第Ⅱ类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废铅蓄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损坏废铅蓄电池;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应当妥善包装,放置在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容器内,单独分区存放并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废铅酸蓄电池进厂后,进行人工分拣,第I类废铅蓄电池不私自损坏,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妥善包装后放置在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PE桶中,密闭存放;两类电池分类存放 (略) 点收集、向集中转运中心转移和集中转运中心自行收集第I类废铅蓄电池,应当做好台账记录,如实记录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略) 点收集、向集中转运中心转移和集中转运中心自行收集第Ⅱ类废铅蓄电池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向集中转运中心转移、集中转运中心向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处置企业转移废铅蓄电池的,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规范台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 (略) 运输废铅蓄电池,应当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 (略) 运输规则》(JT/T 617)的规定,并按要求委托具有危 (略) 运输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运输。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应放置于耐腐蚀的容器内,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操作人员应接受危 (略) 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安全应急培训,装卸废铅蓄电池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容器、车辆损坏或含铅酸液泄漏按《安徽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条文要求对运输过程、运输人员、运输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符合管理要求试点单位可在全省范围内收集废铅蓄电池,但不得接收省外转入的废铅蓄电池。 (略) 点只能在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的地域范围内收集废铅蓄电池,且只能收集工业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源类废铅蓄电池本项目收集废铅蓄电池进行仓储、周转给园区废铅蓄电池拆解再生企业。下游企业为安徽 (略) ,是一家专业进行废旧蓄电池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天畅公司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其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废铅蓄电池及含铅废弃包装物、劳保用品计*吨/年。本项目必须履行环评、应急预案、危废经营许可证申领、验收等工作,运营期必须持证经营, (略) 工业企业、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源类废铅蓄电池符合8《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包装和台账要求收集、运输、贮存废铅蓄电池的容器或托盘应根据废铅蓄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并耐腐蚀。要求企业将完整的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薄膜包装后放入第I类废铅蓄电池存放区暂存,破损的废铅蓄电池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后进入第II类废铅蓄电池和湿电池存放区暂存。一旦电池破损出现电解液泄漏,泄漏液在耐酸容器中,不会流出符合通过信息系统如实记录每批次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按《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中关于收集点的管理要求对本项目设置的收集点运营、管理等提出要求。符合运输要求运输废铅蓄电池,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自行运输的,应具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的运输工具。本项目收集的废酸蓄电池委 (略) 运输至本厂区进行贮存。该运输单位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具有应对危险废物包装发生破裂、泄漏或其他事故进行处理的能力。符合当废铅蓄电池符合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定的豁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条件时,按照普通货物运输要求进行管理。豁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应当统一涂装标注所属单位名称、服务电话。运输过程中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应当统一涂装标注所属单位名称、服务电话。符合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装备及个人防护设备。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应采用覆膜密封置于耐酸、耐腐蚀的带盖塑料(PE)箱内,并采取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操作人员应接受危 (略) 运输专业知识培训、安全应急培训,装卸废铅蓄电池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容器、车辆损坏或含铅酸液泄漏符合贮存设施要求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再生铅企业的贮存设施应符合《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有关要求。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运营、管理。符合视频监控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计量称重设备、贮存区域、废酸液收集处理设施所在区域以及贮存设施所 (略) 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区域,应当设置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画面清晰,能连续录下作业情形。有条件的地区,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可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危险废物管理信 (略) ,满足远程监控要求。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半年。评价要求项目配置监控并保留不少于半年的的连续画面或与生态环境部门监 (略) 符合计量称重设备要求计量称重设备应经检验部门度量衡检定合格,并 (略) ,能够自动记录、打印每批次废铅蓄电池的重量。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的计量称重设备要求进行规划管理。符合9“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危险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通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含铅、含铜、含锌等危险废物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从含铅废物收集转运、再生利用、精铅冶炼到铅蓄电池生产的铅资源良性循环,产业链效应逐步显现本项目为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与转运项目,属于铅资源良性循环产业链效上的其中一个环节符合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收、存、转”工作。各市制定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布局建立小微企业收集、贮存、转运中心,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等问题,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的“收、存、转”工作,是十四五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主要推进内容;项目位于太和县,有助于解决该县域范围内小微企业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有助于提升太和县的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符合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园区管理机构直接投资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鼓励省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在工业园区直接投资设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中心或预处理中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租赁安徽 (略) 电池拆解车间东侧3号电池贮坑作为本项目的储存区。太和经济开发区绿色新能源基地属于合规的园区;本项目废电池下游接收厂家为安徽 (略) 。符合落实废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利用处置率。项目的建设有利用于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制度的落实。符合因此,从厂址位置与相关规范相符性上来说,本项目选址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