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公示
河 (略) (以下简称“首恒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10日,注册资金*亿圆整,公司类 (略) ,法人代表李识寒,公司注册 (略) (略) 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1号,公司以集聚区焦化企业副产的苯和氢气为主要原料生产环己酮,年产环己酮20万吨/年。首恒公司现有员工196人,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配备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8人。生产车间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3d(8000h)。
公司厂区总占地面积为*.65m2,约227.7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罐组、中间罐组、成品罐组、环己醇装置区、环己酮装置区、其他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等。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河 (略) 因属于“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而被列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本次审核为河 (略) 的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接到通知后,河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版)》、《 (略)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于2023年3月23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对环境信息情况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并于2023年4月7日委托河南哲恒 (略) 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工作。
本轮审核工作经过了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和可持续清洁生产7个阶段,2023年9月17日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技术审查,2024年1月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
本次审核重点是环己醇装置,通过现场调研及数据分析,共筛选和汇总出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17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4个,中高费方案3个:F03—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设施提升改造、F12—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方案、F17—加装制氮机组方案。截至目前,17个方案全部实施完毕,方案实施后,减少蒸汽用量1080t/年,节约用电3026kW·h/a,减少有组织VOCS排放量0.12t/a,减排H2S0.022t/a;减排COD8.992t/a,减排氨氮0.464t/a,减排重金属锌0.0036t/a;实现经济效益662.41万元/年,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在持续清洁生产阶段,公司认真总结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经验和不足,成立了持续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将更深入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