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西兴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西兴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西兴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铭吉咨评【2024】29号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 (略) 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给水工程、挡墙修复工程、照明工程。
道路罩面8000平方米,病害处理(约占总面积20%)1600平方米,人行步道2000平方米,U型槽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排水沟1200米,挡土墙修复500米,de50供热管道改造1100米(单管长度),道路恢复(供热)2475平方米,路灯50盏,既有水源清淤37.5立方米,既有水源滤料换填37.5立方米,新建水源井1座,新建水源井泵房25平方米,新建深井泵(配套电气设备)1座,电力外线300米,dn63供水管道1000米。
二、建设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西兴村。
三、项目总投资:*元。
四、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及其他资金。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编码:2406-*-04-01-*。
七、相关要求
(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做好初步设计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请按可研文本中以工代赈内容进行实施。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初步设计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24年6月18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印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八道沟镇西兴村百村提升建设项目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核准 2024年6月18日 |